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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六章 只愿一生爱一人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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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六章】只愿一生爱一人(上)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殷裔挽起袖子……

    “阿乐,抱着康儿去院子。”

    平乐乖乖点头。如果不是考虑女儿太小,吸多了灰尘对身子不好,她真的想在这里膜拜一下干粗活的大盛帝君。

    有的人能力超群的简直让人嫉妒。就像殷裔,明明没做过粗使活计,可收拾起屋子来毫不含糊……那翻倒的椅,那斜躺的榻,他只是轻轻用手一挥,椅子正,榻儿平。至于满屋灰尘,人家将抹布当剑使,刷刷一套抹布剑法下来,屋子己经恢复到纤尘不染。

    平乐抱着女儿,立在门外十步处,看着殷裔那动如脱兔的飒爽英姿……

    “康儿啊,长大后一定要找一个甘愿为你洗手羹汤,扫房扶榻的知心人啊。”这是平乐对女儿最大的祝福。只是小殷康的未来……

    “阿乐,可以进来了,你带着康儿休息片刻,我去弄晚膳。”

    看,为她洗手羹汤,扫房扶榻……

    “傻站着做什么,难道今天突然觉得你家夫主很英武不凡?”和平乐在一起,殷裔很是放松,如果在天下人面前,他是殷氏嫡子,是大盛帝君,那么在平乐面前,他只想当一个凡夫俗子,当一个好男人,好父亲。

    平乐点头如捣蒜。

    这女郎,殷裔mo了mo平乐的头,又抚了抚康儿的小脸,然后才浅笑着离去,平乐黑脸,他这是把她当女儿chong了吗?

    不过,感觉似乎还不错。

    以前总觉得他高高在上,似乎永远不食人间烟火,害得她偶尔想要亲近之,都觉得亵渎神灵,现在的他,却近在咫尺。只要她一伸手,便能抓到他的衣襟。这种感觉,大体上该叫做美梦成真吧。

    这时,怀里的女儿嘤咛着,平乐叹气,这小东西,似乎喜欢父亲要多过她这个阿娘……

    殷裔才一走,她便开始哭闹了。

    不知是不是平乐的错觉,觉得女儿似乎尤其喜欢看殷裔那张脸。不会这么小就以色辩人吧。这长大还了得,岂不是轻易便会被那些长的漂亮的,可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拐走,平乐华丽的忧伤了。

    饭菜是主家提供的,虽然比不得皇宫御宴,但也算丰盛……平乐和殷裔虽然极力打扮的平凡,可那骨子里透着的贵气,却不是轻易便能敛净的。

    买了平氏院子的这个商人也算是慧眼识人。

    对殷裔二人很是热情。如果不是平乐极力要住自己这个小院子,也不至于殷裔亲自动手打扫。带人将吃食送进院子,惊叹于屋子的变化,那明明很是老旧的家具,收拾一番后看着也颇为素雅……而且家具摆放的也很是规矩。

    让人一看便觉得这屋子原先便该这般布置。

    这女郎说这是她的家,难道不假?

    难不成这个院子真的是她出嫁前所居之处,这次回来,也确如他们所说,只是故地重游?不管如何,这对夫妻一看就是贵人,怀里那孩子虽然很小,可也是粉雕玉琢的。这夫妻二人穿的很是平常,可那孩子所用之物却非比寻常。

    便是包着孩子那块襁褓也不是普通人家使用的起的。

    他是做布匹生意的,那襁褓看似寻常,素青的颜色,上面隐有暗纹,让人很容易当成普通青布,可那是千丝锦啊。有价无市的千丝锦,这锦是用上等的天蚕丝织就,比起一般的锦,步骤复杂,便是一个上好的织工,三年才织得一尺。更何况这锦还暗藏花纹,而且这花色竟是织出的,便是放眼三国,能织出这样锦的锈娘也不多。

    可见这对夫妻非富即贵。

    平乐如果知道一块小小的襁褓便暴露了她们,不知道会不会捶xiong顿足。这可是她好容易选出的一块不显眼的襁褓。那些描着龙啊凤啊的,直接被它无视了。

    也不能怪平乐不知这千丝锦,便是殷裔,也不明白一块青布怎么就那么珍贵了。便是知道这襁褓有价无市,他也不会心疼的,那可是她的女儿,能当她女儿的尿布,这锦也算是物尽其用。不得不说,说起chong孩子,殷五郎当称天下第一。

    那家主人不由得回想自己有幸买到的这宅子前主人到底姓甚名谁?

    他是楚君占了淮阳后才来淮阳的,那时,淮阳己是楚国治下。他在淮阳做绸缎买卖,最终发家,而这宅子,是他从一个做酿酒生意的楚人手中购得,据那人说……

    当初淮阳被楚军围攻前,很多晋人都携家带口的逃了,很多宅子便空置出来,这间宅子便是,那酿酒的生意人只花了很少的价钱从当时的城守手中购得这宅子,后又转卖给他。

    至于这宅子的原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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