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一堆,大意是不能赶走想吃饭的人。
秦小亚也起来了,“老板,那我们到靠墙的地方吃,我们在点菜,她要吃的东西我们来付款可以吧。”
在场的食客都有些不相信有人愿意和一个傻子吃饭,见那两个年轻人真的把人带到靠近墙角的位置,眼神都像是吞了苍蝇似得。
老板也不想惹事,既然有人要付钱而且还有人帮着撑腰,就默认了,其他人只好加快吃的速度。
“你也要理解他们,毕竟人家是来吃饭的,老板也要做生意,这是没办法的。有我们在这里,你想吃什么就点。”秦小亚把筷子递过去,对方不接,她又伸过去一些,“要拿筷子才能吃饭。”
看到乞丐左手受伤,她倒吸了口冷气,那伤口只是简单处理过,绷带都脏得看不清楚颜色,还有丝丝血迹,幸好现在天气凉爽,所以没有发炎腐烂。
菜来了,她看着对方吃得很斯文安静,给人的感觉就不像是个普通乞丐,吃相实在太好。
秦小亚对这人起了浓厚的兴趣,虽然脸很脏,但是眼睛是很好看的,就算脏兮兮的五官也可以看出好来。
身上穿的衣服嘛,这是病号服?是病号服没错吧,难道是从医院跑出来的?
她盯着对方拿着筷子的纤细手臂,手腕的地方白皙得不行。
这人真的是流浪汉,真的不像啊,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异了。
对面的人似乎嘀咕了几句,她没听清,又凑近听了。
“对不起,不是我,是你,对不起,不应该的。”都是一些组合起来乱七八糟的词语,秦小亚叹气,真是可惜了,如果没疯的话,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吧。
尽管很饿,但是面前的人还是吃得曼斯条理,这种好吃相又让秦小亚想到叶水墨。
叶水墨是她认识的唯一一个富二代,还是超级富二代,对方的吃相就和面前这流浪汉差不多,可惜了,两个人的命运是天差地别。
吃晚饭,秦小亚觉得这人实在可怜,就带去医院处理手上的伤口,医生建议他们把人送到精神病院,像这种情况是无法自理的。
秦小亚在犹豫,她也自身难保,送到精神病院的话又是一笔钱,而且她和对方无亲无故的。
衣服被人轻轻扯了扯,若是普通人被这么做,心里一定是不舒服的,但兴许是刚才餐馆对方给的印象实在太好,秦小亚没有不舒服的感觉,看着后者呆呆傻傻的样子,她叹气。
就算要送精神病院,也要把人收拾好了吧,不然这样子送过去,估计得给退回来。
出租房里,凯米往浴室搬沐浴露,洗发水还有搓澡巾。
“好了,现在要来形象工程大改造了。”秦小亚把门关上,叉着腰大声说。
半个小时后,浴室传来一股尖叫声,惹得凯米窜到门口询问。
一个小时候,秦小亚开门,脸上是不可思议,“我们,好像捡回来一个超级大美女。”
洗完澡的叶水墨穿着秦小亚的旧衣服,皮肤很白,一点疤痕和痣都没有,不过有些磕磕碰碰到的伤口。
乱糟糟的头发已经被疏离柔顺洗好吹好,脸上的五官十分精致,虽然样子呆呆傻傻的,嘴里还总是冷不丁的冒出听不懂的话,但整个人若是往那里一站,绝对是出彩的。
凯米本来在剪指甲,这一愣剪到了肉,痛得他哇哇大叫,就算是这样,眼珠子还是不肯离开面前的美人儿。
“会不会是走失的?”秦小亚总觉得这么漂亮的人儿应该家境不错,这美女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有教养,虽然是个疯子。
凯米耸肩,继续盯着这个女孩子看。
“喂。”秦小亚瞪他一眼,开始思考怎么安置这个女孩儿,帮她寻找父母什么的,也只有在小说里才有了,她也需要生活,现在家里一大摊子事,也不富裕,肯定是没办法养着她的,所以也只有送到精神病院了。
要是之前还有犹豫要不要管的话,现在秦小亚确实是不愿意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多受苦,宁愿花店钱让人在精神病院里呆一段时间,说不定这女孩子的家属能够在这段时间联系到精神病院,也好比她在外面流浪,吃不饱穿不暖的要好。
本地的精神病院不大,而且很破败,就在郊区,四周只有一个加油站,幸好秦小亚提前向租车行租了车子。
住院部大楼分四层,女病人在四楼和三楼,男病人在一楼和二楼。绝大多数病人都住在所谓“大病区”。精神病院共分为普通精神病科、重症精神病科、老年护理科和戒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