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现场实在是太血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惨的死法,真是阴功哦。”陈伯是地道的广州老人,普通话说得不太标准,所以用肢体语言比划着向高翔描述自己作为目击者在现场所看到的。
“您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还有没有看到其他人?”
“没有,警察都问‘是不是年纪大了视力不好看不清楚呀?’。我就跟他们说我的眼力好得很,每次跑完步我都仲要去江边钓鱼,江里的鱼鳔轻轻动一下我都睇得到。有人跑过我一定是睇到勒。”老人不太乐意被别人质疑他的眼力。
“在现场您还有没有见过其他的一些东西?”
“什么东西?冇了,都是血。你别看我是个老人家,后生那阵参加械斗也是见过死人的。跑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是一点都不慌张哦,后面来的那个年轻人脸都吓绿了,呆呆地立在那里,都是我提醒他报警的。血糊糊的那个人。咂咂咂。”
“你接近过死者,你有没有见他身上或是手里有这个东西?”高翔掏出了那颗蓝色的玻璃弹珠。
陈伯拿起来,若有所思地看着,突然他一拍大腿说:“我就跟警察说,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嘴巴动几下好像要讲嘢,可是警察说,我们发现那个男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死了两个多小时,是不可能有嘢要讲的。”
“你说什么?已经死了两个多小时?”陈伯老人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不过却让高翔有一种从高处踩空的感觉。
“对啊,可是我真的有看到他好似嘴巴在动哦,不过也有可能是错觉了。”陈伯自顾自地说着:“你是没看到,那里喔,到处都是血,那个人浑身是血,旁边还躺着一个没有血的,我当时一看躺着两个人在那里,都不知应该先看哪一个”
没有注意陈伯的话,高翔陷入了满是疑惑之中。
手中的资料是没有死者验尸报告的。所以一直以来杰仔的表述让高翔陷入一个误区:死者是死在鑫仔的面前的。鑫仔自己应该也是这么认为。
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
不理会高翔的反应,陈伯自顾自地说。“死那个人是趴在地上的,当时我不知道他死没死,就把他反过来,好得人惊哦,就这么吊着一个眼珠子在外面,一只眼望住我,我好像看到他嘴巴像鱼一样的动了两下,可跟警察说的时候他们说不可能,验尸官说已经死了两多个钟头嘞。”
现在高翔明白了,难怪警察最终对于鑫仔的证词选择了否定,还安排心理辅导。一个死了这么久的人怎么可能走来走去。
在科学的判定之下,鑫仔的话只能是惊吓之后的心理创伤或者是撒谎。
唯有高翔可以鉴定鑫仔说的是真的。
难道鑫仔晕倒的时间超过两个小时?可是又说不过去,陈伯和肖满堂都是被他的叫声吸引过去的。
还是鑫仔在大雾里停留的时间有两个小时,而他自己不自知?
可半分钟前路过那里的肖满堂证明是没有人的。看他那个样子,不太像撒谎。
时间和空间的错位。高翔突然想到这句话。
随即觉得自己可笑,这案子难不成有科幻成分在里面。那是不可能滴。
然而,已经死亡两个小时的尸体不仅会走动,还匪夷所思地给了鑫仔一粒玻璃弹珠。
幸好警察没有告诉鑫仔那个人已经死亡两个小时,要不小孩子一定被吓坏;幸好鑫仔没有把弹珠给警察,否则他一定会被安排换个医院并且呆上一段时间。
但是这一切的关联要怎么解释?
高翔回过神来后,提醒着陈伯:“陈伯,那个珠子?”。
“喔,这个啊,”老人好像刚刚想起手中的东西。
“没有”说罢他把珠子还给了高翔。“没有见过,到处都是血,衣服都被砍成一碎碎,我还是很镇定的,没有看过这个东西。话说回来,靓仔,你这个东西是在那里捡到的?”
“不是”就在高翔收回弹珠想着怎么岔开这个话题时,电话很识时务的响了。是同事夏雨打来的。
“你在哪儿?”声音很急切。
“我在核实一些信息。”
“赶紧,主编让我通知你,赶紧去新塘区塘明街743号,又一桩。”
“什么又一桩。”
“跟你手上跟那个案子一样的,虐杀。”夏雨是个急性子:“听说场面比江边还血腥,主编也是刚刚接到消息,你去看看吧。”
听夏雨一口气说完,高翔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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