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当事人的公平权利,是男女双方自主处分家庭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不存在人格的高低问题,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女性对于权利的主动放弃,谦让或礼让,并不一定会被对方所认可,相反,反倒会被认为女性清高可欺,或者纯情有余谋略不足。
婚姻观从单极向多元转变来源于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婚姻、性那层神秘的面纱被揭开后,一些人,特别是所谓的新新人类淡忘了婚姻观念,出现了*肆无忌惮地游离于婚姻之外。另一个因素就是随着社会文化氛围对*婚姻的否定,特别是受西方国家婚姻观念的冲击,个人主义的泛滥对“闪婚”现象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年轻人做什么事都以自我为中心,对婚姻来说,考虑的是我在这个婚姻过程中得到了什么?把婚姻作为一种交换、一种消费。在婚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双方(或许是一方)扮演的角色不是相敬如宾,互帮互助,是一种相互的利用,所以在一些“闪婚族”中不乏存在经济关系的AA制(注:笔者并非否定AA制,而是说AA制的婚姻经济关系有这种现象的存在),当一方觉得自己在这场婚姻游戏中没有油水可捞了就分道扬镳。
“闪婚”现象的存在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人们要一分为二的看待,既要考虑其存在的现实性,也不能不加引导的大加颂场,尤其是女性,要善于在“闪婚”的博弈中保护自己,这恐怕是最最重要的博弈,实际上只是对弈双方以各种条件配比均势以达到某种均衡的一种游戏。游戏的方法和策略很多,除了囚徒困境的弱者博弈,还有斗鸡对峙的强者博弈,智猪豪赌的赌徒博弈,信息资源不完全对称博弈,利益期望与诚信资源的博弈等等。在谋略的拉锯下,敌对的双方可能为了互拆的私利与猜忌而玉石俱焚。落得双输得下场。但在共同价值观的趋导信赖与有效的监督下,双方也可能透过自利动机与熟练沟通的技巧,携手合作,共创双赢结果。
其实有大聪明的人寻找真正的爱情是把它放在人生的一盘大棋局上来考量,值得关注和下功夫的是,“爱情和事业的博弈”“短期利益和一生幸福的博弈”“事业前景与地理优势的博弈”等人生的战略问题。不要只在小的方面计较利害得失把才智心力与时间都浪费在利益熏心的与人算计和勾心斗角上。这样只能既伤害他人,也不利自己呀!另一方面一个精于心计处处算计对方的“家”还有温暖,还有温馨吗?还能成为我们心灵放松和休息的港湾吗?如果不是利益共同体的家,共同生活价值观的家,如果不是志同道合,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夫妻,那我们追求的爱的意义和真谛在哪里呢?婚姻的目的又是为何呢?
婚姻是一场永不休止的博弈。每个人为了自己意愿的满足,就必须考虑对方意愿的满足程度,因为那是自己意愿满足的至关重要的条件;可是如果多考虑了对方意愿,自己的意愿又会直接受影响。如何在这种复杂的平衡关系中把握住自己的最大利益?这是对每个现代人的最大考验。一个人要想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就必须经受这样的考验,在这种考验中更新自己的思维方式和社会观念,深切意识到自己和他人利益的一致性、相互需要性。可是,有一天,当婚姻悄悄地画上休止符时,博弈就变成了爱恨的残局,没有赢家。在这盘残局中,因探视子女而引起的纠纷成了离异夫妻间的另一场博弈。因一方拒绝或不合理限制对方探视子女,导致各种矛盾甚至伤害事件的发生。其结果,伤害最大最深的往往是无辜的孩子。次无疑会给他的新家庭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已经离异的夫妻还经常接触容易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在一种特定社会博弈状态下,其均衡点只有一个,当博弈各方都倾向于这个点时,博弈各方所选择的方案就会趋于一致。比如说一对夫妻,刚结婚时,在收入安排、作息时间、接待朋友、外出旅游、扶养孩子等等方面,会有很多争执,会经历一段时间的博弈和较量;但只要双方在总体上觉得谁也离不开谁,在总体上觉得在一起生活比分开好,他们就会在博弈一段时间后,在正反两方面婚姻生活的实践和体验中,逐渐达成均衡。我们每一个寻爱的人也面临在选择爱的视觉享受和心理享受的心理期望与现实距离差异选择的博弈。工作,薪水,地域,年龄,相貌,才智,价值观,性格,人品等等的相互不完全对称成为择偶人面临的人生博弈。
结婚以前,热恋中男女都会自动地为双方付出,由于没有证书的保障,双方在恋爱的热情过了之后还没有结婚的话便会出现博弈情况,因为对对方的不确定性开始增加,这个时候就需要结婚来作为一种合作的证明使得合作能够维系下去。婚后,这种合作的维系除了证书所具有的法律效用以外,双方还需要的是一种合作上的信任,但是这种完全的信任在理性方面来说会导致如果对方作弊而自己合作而产生的负效用,因此,这就需要“如果一方作弊(不付出),而另外一方也马上选择不付出”的惩罚措施作为自己所具有的权利来维系这种合作,必要的时候,作为谈判的筹码使得双方都再次回到合作上来。当然,如果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离婚也是作为最终维系婚姻的筹码而存在着,双方可以通过解除这种法律上的证明而使得自己的效用再次回到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