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孙,忽孙在突厥语中意为伟大的勇士。忽孙自小在唐朝长大,曾和父亲游历大唐,在四明山遇到小白,小白因变异被猿群遗弃,忽孙收养了小白,从此忽孙和小白形影不离。
西突厥和大唐两国形势越来越恶化后,贝鲁斯王子携忽孙潜逃回国,忽孙母亲在潜逃之前不明不白死亡,究竟是自杀还是被父亲杀死,甚至也可能是被爷爷派人杀死,一直未明,却成为忽孙心中永远的痛,所以对欺负女人比较敏感。
回国后,突厥国内政治倾轧严重,忽孙愤而到了波斯,入拜火教,最终成为光明右使。后来连续发生两件大事,一件是波斯因内乱,并被大食趁内乱而攻击,拜火教零落;第二件是唐太宗派苏定方灭了西突厥,颉利可汗贝鲁斯王子皆死于战乱,余部西迁。一时之间,忽孙失家失国失教,心一横,找了个商队跟随回大唐,他要刺杀大唐太宗皇帝报仇。
唐太宗有个侍卫官叫阿史那杜尔,原是东突厥的一个王子,东突厥被灭后,留在大唐做了金吾卫高官,忽孙找机会认识了阿史那杜尔,劝说他与自己合谋刺杀李世民,当值时留出一个空隙,让自己伺机进宫刺杀,阿史那杜尔答应了,没想到却是个圈套,忽孙被引进包围圈伏击,身受重伤,同时也杀了很多侍卫,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就往天香山庄方向跑了,才有了那一夜的故事。
忽孙告诉杨妙玉,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但是自己前途未卜,所以不敢有所表示。
杨妙玉劝说情郎不要去再去刺杀皇帝,那是万民爱戴的好皇帝,也是各民族共同敬仰的的天可汗,要忽孙多去外族人中去打听他们对大唐天子的评价。
一个男人,不管心有多硬,志有多坚,有了一个值得爱怜疼惜的女人,心就会做瑜伽,变得柔软。忽孙答应爱人要好好考虑是否还要去报仇,毕竟报仇凶多吉少,万一自己死了,怎忍心两人因此分离呢,两人约定,一旦决定不报仇,他们就私奔出国,去找忽孙的部族。因为路上带着小白太显眼,容易被官兵认出,之前把小白送回四明,小白也需要找个伴成家。
真是花越来越好,月越来越圆,有情人越来越要成为眷属了,然后卢笛来了。
卢笛是杨妙玉正儿八经的未婚夫,忽孙才是后来插足者,挖墙脚的干活,但是是墙自己跑过去的,这也没办法,所以叫女大不要留,墙会动也不要留,这都要出大事的,老话有道理,才会流传下来。
……
宾逊拍了一个蚊子,道:“唉,这卢笛招谁惹谁了,这么倒霉,未婚妻就这样跟人跑了?”
“也许就是天意弄人吧。”
“呃,你说,她们两个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的时候,我小白师父在干嘛?”
“甜甜蜜蜜的时候?傻蛋,你怎么问这么龌龊的问题,你自己去四明山找你的小白师父问好了?”
“那你说忽孙受伤的时候,小白不去找杨贵,也不去找别人,偏偏就去找杨妙玉呢?”
“是啊,也许就是它的直觉吧,或许小白更早知道杨妙玉的心思,就像这只蚊子,它不叮我偏偏叮你,因为知道你的肉是臭的。”
“蚊子还叮臭的肉?喜欢臭肉的是苍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