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红在衙门口前走来走去,已经半个小时了韩五还没出来,真是急死人了!
男人都爱马,而韩五更是男人当中的男人,在城门口他骑着马回来的时她第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他有多么欢喜。昨晚看起来他和平常一样,但于红感觉得到能他的心里有事——他还在挂念着那匹红鬃烈马。虽然王宏远抢走了,但他根本没有放弃,这件事没完!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正因为知道他心里有苦,他吃了亏,所以她才会吃亏,让他轻薄,放纵他,希望他的心里能好过一点。她想要慢慢劝他放下,一个屠夫要匹好马又有何用呢?谁知变化要比计划快,还不到一天时间就出大事了。
韩五不是那种能忍气吞声的男人,在余家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县衙可不是由得他撒野的地方,如果他仗着能打架就胡来,往大里说就是造反了。
于红越想越急,有心想要进去劝一劝,又怕连自己也折在里面,再去打官司都没人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从衙门里传出一阵喧嚣,于红一跺脚走上台阶。
于红的手刚摸到朱漆大门,门就从里面开了,韩五被苏格搀扶着浑身是血在站在她的面前。
“你?”于红的心都被揪了起来的痛,那满身的鞭伤少说也有几十处。
韩五松开苏格,倒在于红身上,紧紧抱住在她耳边小声说:“我也挨了鞭子了,可真痛啊!不过没事,我有你!”
他把她抱得太紧了,都要无法呼吸,只能闷闷地说:“我们回家!”
韩五松开手,于红抬起头正对上苏格几分无奈,几分鄙视,几分恼怒的眼神。
在他二人身后是那匹曾经雄纠纠气昂昂,而现在伤痕累累,耷拉着脑袋,路都走不稳的红鬃烈马。
“想那么容易就走吗?”一声冷硬的呼喝。
于红顺着声音看去,那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身穿碧绿色交领锦袍便服,腰系鸦青汗巾,头戴金冠。他的皮肤苍白,眼圈浮肿,目光无神,整个人陷进椅子里象无骨虫一样,一看就是纵欲无度,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韩五头也不回地冷哼一声:“你还想怎么样?”
“至少留下一条腿来!”
韩五怒骂道:“好大的口气!就凭你?”
那人鼻孔朝天地说:“你只是个杀猪的臭小子,碾死你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我爹是王宏远,你以为会这么容易放过你吗?不留下一条腿来,出了这张门就要你小子的命!”
于红生平最讨厌这种无法无天的官二代,按下要发作的韩五道:“想要五哥的一条腿,为什么?是你们自己贪心,这匹红鬃烈马根本就不是属于你们的,却要抢了去,可惜不是你们的就不是你们的,所以才会摔断了腿,这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它在二郎山一步岩已经半个月了,你若是喜欢早就可以上去擒了,可惜你没这个本事,就算把它拴上缰绳你也没本事降伏它。好马本来就只服膺英雄,五哥才是,你不是!如果你能记住这次的教训,倒可以省去许多是非,若是没完没了的,小心给你爹惹祸上身!”
王岌脸上阵红阵白,指着于红道:“你……你……”
“我什么我?”于红口齿比他快得多,“你这坑爹的熊孩子!你以为你爹能拿五哥怎么样?你断了条腿,本来就不干五哥的事,凭什么打人?不要以为你爹是官就了不起,全大宋就没地方说理吗?就算你家能只手遮到,能堵得了万民之口吗?你敢再伤人,信不信我让你爹的县令当得不踏实?”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一个小小的刁民就敢闯进县衙行凶,眼里还有大宋的律法吗?”王岌三击掌,从照壁后走出一群衙役,全都受了伤,“就这一条可以把他打入死牢,不冤枉了他!”
于红怕的正是这点,可真的大事临头又不怕了,大声说:“要关要杀是你这个衙内能说了算的吗?你爹既决定放人就是说此事已了,他比你明事理,知道这件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这匹红鬃烈马的事已经上达了天听,就不是你们官官相护能遮掩得了的,全州乃至全国都知道了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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