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牛马下两广,其实聚集在这里的人口又何止百万,圈子挤了是因为人多了,人多了经济也就有了,因此两广之地便成了华夏的经济重地。
两广靠海,所以坐落在这里的海景别墅就成了富贵的象征,平凡的打工一族又有几人能在有生之年拥有这富贵的象征。
可是对于任破晓来说,这一切似乎又太简单了些,因为他自幼便在这海景别墅区长大,而现在更是连这条十里长的海岸都归在了他的名下。
“老板,客人已经到了。”一个身穿燕尾西装、高瘦的男人对着镜子前正整理着白衬衣的男人微微鞠躬,表情恭敬而严肃。
黑裤白衣,再加上一条精巧的黑领带,任破晓很满意自己的这种装束,眉清目秀的面容,白皙的皮肤,他觉得自己很帅,非常帅,帅的不得了。
“冷锋,我说过几次了,我和我爸不一样,你不用这么严肃,可以随意一些。”
任破晓满脸温和的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人,虽然他为人沉稳、办事利落,但始终觉得他对生活缺少了一些热情,就是而立之年该有的热情。
“还有,你也不用每天都穿着这种家丁似的燕尾服,这可配不上你的英俊!”任破晓继续打趣道,“放心吧,跟着我你的薪水定是有增无减的,去给自己多买几套衣服吧,男人嘛,总有要求偶的那一刻,我们得时刻把自己装扮好了,你觉得呢?”
任破晓算是冷锋的新老板,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毫无疑问的认真执行老板的每一个决策,就像是机器人一样,所以他还不会笑,只是弯了弯嘴角,道:“我习惯了。”
任破晓也不再纠缠这个话题,他知道要想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与思想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点了点头道:“带我过去吧!”
下到一楼的客厅,一片象牙之色的客厅内两位客人已经到了,一坐一站,任破晓和冷锋疾步走了过去,同样也是一坐一站。
“太岁爷可喝的惯我们南方的茶?”
“茶是南方茶,水是南方水,好茶好水有何喝不惯,更何况这盛茶的容器却是出自北方,万象包容,有容乃大。”
任破晓哈哈一笑,举着手里的紫砂杯道:“好一个有容乃大,太岁爷您看看小辈我手里的容器如何?”
“杯口外圆盖底,水易洒,换杯吧,我这里有个酒葫芦,如果你想要可以借给你试试。”
任破晓看了看站在他身后的男人,外形粗犷、面色白净,一口浓密的络腮胡显得尤为刺眼,双手环绕,右手里的一个精致的酒葫芦,即使是站在这里,他也总会喝上几口。
酒使关鹏,张太岁四大手下之一,他在归顺张太岁之前便已闻名江湖,嗜酒如命,任破晓不认识他,但却听过此人的存在。
“那就多谢太岁爷了!”任破晓起身对着这个干瘦的老人深深的鞠了一躬,满脸堆笑。
古铜色的皮肤,鹰隼般的双眼,黑色的长须宛如钢针一般随着他的下巴而抖动,手上青筋暴起,好似没有了血肉一般,身躯瘦小,尽管他是坐着的,却也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一股上位者的气场自然散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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