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刺史卢钧见过吴王。”
面前站着的,是一名五十上下的瘦削官员,正是定州刺史。此时江明月身着男装,扮作楚豫的随从站在他身后,所以只是低着头,木着脸,没有任何动作神情。
“免礼。”楚豫语气极淡,很快问:“此番前来,只为私事,卢大人无须多礼。之前让你所查之人,是否有眉目?”到了外面,他的神情严肃了很多。
卢钧回答:“三年前定州城内名为‘江云泰’的一共十五人,大致符合年龄的七人,但这七人里,有六人都不曾离开定州,另一人的确在三年前离开定州,却是因病重而回乡,后经查探,那人已在半路病逝,还是三年前的事了。所以至今为止,并未找到王爷所说之人。”
“那名字不限,三年前带家人离开定州的呢?曾有个独女,自尽而亡。”楚豫又问,很明显,他是怕江云泰之前在定州时并不叫江云泰。
卢钧回答:“三年前带家人离开定州城的太多,还未查清,但查出的几户都没有发生独女自尽的情况,下官正让人连夜查找,还请王爷再等一两日。”
楚豫点头,并没有马上回话,江明月站在他身后轻声问他:“王爷,我能不能也做点什么?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楚豫便说道:“那些卷宗在哪里,我也去看看。”
“王爷随下官来。”刺史很快就说。
到一个摆满书册的房间内,里面已有三四人在翻看着各种册子,楚豫与江明月进去,没表明身份,也没让人行礼,只开口让刺史自行去忙,自己两人则也在册子里找了起来。
这里的一切卷册都是定州城内所有案件存档,另一边则是户籍存档。
这里在查三年前至十年前自尽而亡的年轻女子,旁边在查三年前带家人离开定州的人。江明月抽出一本三年前九月的人命案件,细细看起来。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劫财,仇杀,情杀,误杀……各种死者,各种命案,只看了七八页,就能让人心情抑郁,头昏眼花。
要其他人帮自己找这些,她实在惭愧。
这些命案里,自尽的年轻女子是很常见的,因受辱而自尽的年轻女子则占了大部分的自尽原因。他们现在做的,就是将所有这样的案件摘录下来,可能性大的再作上标记,然后交给其他人再根据户籍档案去查其家人,再分辨那是不是江云泰夫妇。
如果所谓的养女只是江云泰胡编乱造的,那这一切的成果都是白忙一场。
江明月不由叹气。
翻了一卷又一卷,到第三卷时,又看到一名最终判为自尽的命案,死者也是十五岁的年轻女子。一见是符合情况的,江明月便低头去摘录,当写到“江”字时,不由就停下了手中的笔。
她姓江,自然在写江姓时比平时略微注意些,此时发现死者姓江,便又将案情仔细看了看。
死者闺名江彩云,上元节灯会与奶妈一同出游,三更初与奶妈走散,三更末江家人出来寻找,天亮后于城中河边找到江彩云尸体。
案子最初被判定为失足落水,溺水而死。后来却被翻案,证据为死者衣衫有破损,且生前曾遭人歼|污,并也找到目击证人,江彩云在与奶妈走散后被齐姓男子掳至小巷歼|污,在齐姓男子离开后,江彩云跳河自尽。
这案子有十五岁的年轻女子自尽,有身份显贵、意图买通查案官员蒙混过关的犯案者,还有最终翻案、惩治案犯的结果。十分符合他们要找的案件。
但这样符合情况的案件,有很多,就她自己这么一会儿时间就已经发现了两起。可是这个案件有足够多的疑点:死者姓江;出事之日为上元夜;以及死者名为彩云。
爹姓江;他们不允许她在节日时出门;而且她叫明月……江明月,江彩云,只怕任谁听了,都会以为她们是两姐妹吧。
她轻轻推了推身侧的楚豫,将案子递给他看。楚豫很快就看完,然后道:“我们去查户籍。”说着就从凳子上起身。
两人到了户籍档案处,在他人的帮忙下,很快就翻出了江彩云一家户籍,户主江安,其妻段氏,一女江彩云,于十五岁时自尽。两年后江安携妻离开定州,另外随他离开的,还有其好友家癔症孤女。
癔症,不就是之前那大夫所说她的神智不清、失心疯?
两人同时被“癔症孤女”吸引住目光,立刻就去查这孤女。
结果一查,竟是大吃一惊。
这名孤女名为柳珂,其父为定州东南区县丞柳明,家中连同仆人一共十多口人,却在三年前的二月底遭逢大难,满门被屠,留下女儿柳珂、以及多年在外的幼子柳横。
柳横不知所踪,柳珂于家宅后方树林里被救,然而柳珂醒来后,却因为受惊过度而患癔症,神智不清,时常惊惧。
这案子惊动了定州上下,在上级严命之下,案子十日便告破,为当时大盗霍勇所为。命案告破后,柳明之好友江安带着妻子段氏以及柳珂离开定州。
江明月的目光,久久望着卷宗上的“柳珂”二字。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