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新书?”龙晴晴先是吃惊,接着马上对云海的决定进行了无情抨击。
只听她娇声说道:“老书都没完本,你开毛新书?写手的节操呢?小心我们这些读者喷死你。”
云海轻笑道:“节操是什么?能吃吗?何况我淡淡云海向来以手速快著称,如果真有节操的话,我的节操那也是满满的,你看我这些年写的小说,何曾有过烂尾和太监,你这二货大小姐有什么好担心的。”
“哦,也是!嘻嘻,我知道了,你肯定已经把老书写完了对不对?”龙晴晴回想每次自己打赏,这家伙都是疯狂爆更,似乎有用不完的存稿,以他那疯狂的手速,说不定的确已经早就写完了。
“嘿嘿,知我者,晴晴也!其实就在今天,《混在唐朝当知县》已经写完了,你知道存稿字数有多少?”
龙晴晴双目放光,连忙问道:“多少?”
云海轻笑道:“一百五十万。”
龙晴晴兴奋地怪叫道:“哇哦,这么多?太爽了,云哥哥,强烈要求一次性发完,人家要一口气看到大结局。”
云海嘀咕道:“一次性发完,你当我傻啊?每个月三十万字可是有一千块全勤的,一百五十万可以发五个月,还能多赚五千块。”
其实他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原因没说,那就是人气、点击和订阅是需要慢慢积累的。
如果一口气发完,对提高人气、点击和订阅非常不利。
当然,龙晴晴又不写书,云海也没必要跟她解释那么清楚。
龙晴晴白了云海一眼,娇嗔道:“喂,连一千块的全勤都要斤斤计较,你这个大作家很缺钱吗?”
云海耸肩苦笑道:“什么大作家,我只是个苦逼写手,我要养妹妹,我还要养女朋友,我很穷的。”
云海说话的时候还看了看周明媚,仿佛在说,我可是有两个女朋友要养哦,引得周明媚暗自嗔怪,白了他一眼。
“少给我装穷!”龙晴晴噗哧笑出了声,接着娇声讨好道:“亲亲云哥哥,你就全发了吧,大不了人家直接给你打赏个一万元的大红包,怎么样?”
娇腻的声音听得人心里直发酥,云海心里暗暗摇头轻笑,这么小的年纪就有如此风韵,如果再大些,那岂不是要让男人留鼻血?
周明媚心里既吃味又感到好笑,忍不住说道:“晴晴,不用求他,你要看那还不简单,我直接把他的存稿发给你不就可以了吗?”
“嘻嘻,好办法!”龙晴晴听了之后双目再次放光,不过随之又摇头说道:“好是好,但人家看完还要发评论呢?如果发了评论那不就露馅了吗?云哥哥,你就一次性发完好不好?就当为了我,好不好嘛?”
都说顾客是上帝,龙晴晴这个第一粉丝的要求云海还是很重视的,略一沉吟,他当即做了一个新决定,于是点头道:“好好好,别求了,一次性发完就一次性发完,谁叫你是哥哥最忠实的铁粉呢,不过这件事我还得跟网站编辑商量一下,毕竟这不是小事。”
依照原来云海的计划是慢慢把老书这一百五十万存稿发完,期间换笔名去某点开新书,这样一来更加有保障。
不过,现在的云海想法跟以前的云海已经有所不同,不会担心经济上的问题,如果真需要钱的话,以他的特殊能力,难道会担心搞不到吗?
而且龙晴晴央求一口气发完的举动让云海想到了一个契机。
其实任何事都有两面性,小说发太快对人气是有影响,但若能够造成轰动效应的话,反过来却也会增加写手的知名度。
曾经有个写手上架当天爆更一百章,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再配合一些炒作,几乎一夜之间便被很多写手和读者记住。
云海觉得任何事要么不做,既然要做,那自然便要做到最好。
每天万字更新七年不断更的情况下一次性爆更一百五十万字?呵呵,想必也是业界的一个新高度吧?
淡淡云海这个笔名用了将近七年,写了十本三百多万字各种类型的小说,云海觉得没必要放弃,因为这个笔名他很喜欢。
“云哥哥最好了,云哥哥万岁,哞嘛~!”龙晴晴兴奋地跳了起来,朝云海做了个亲吻的动作,就像个疯癫的二货少女,哪有什么高手的风范。
周明媚黛眉微蹙,她敏感地意识到这个龙晴晴或许未来会成为她和虞赢心强有力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