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
人们都说,初恋是最难以忘怀的记忆。
晚上她带着叶繁回南家老屋,叶繁睡下的时候她又爬起来,从桌上的一堆书籍里摸过那本《思念里的流浪狗》,翻开,那张泛黄的照片还静静躺在那里。
“姜斐然啊……”她深深叹息。
第二天一早,叶繁赖床,南宛洗漱好去了皇家武馆找皇信。
武馆三楼的私人套间里有客人,南宛过去的时候正好撞见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个很特殊的客人,白皙得过分的脸,琥珀如琉璃的大眼睛,纯净得像是看到了这个男人灵魂尽头的纯净。
他和皇信面对面坐着,正在喝茶,喝茶的器具很讲究,欧式象牙瓷描金祥纹杯碟。
那只托住杯碟的手极其漂亮,白皙,修长,纤细,像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南宛的突然闯入让皇信和客人都受了惊。
“阿宛。”皇信连忙站起来,对于她的到来又惊又喜,“你怎么突然来了?怎么不和我说一声,你要回来我可以去接你。”
南宛恍若未闻,愣愣瞧住那位托着瓷杯喝茶的客人,“这个是……”
“你好,我是木之长秀。”客人微笑着作自我介绍,“你就是信的侄女吧,不过我们好像见过。”
的确见过,南宛也没有忘记他。
这个正在小叔叔家里微笑喝茶的男人正是一个月前她在S市第二医院门口遇到的心脏不舒服的人。
但是他怎么会认识小叔叔?
南宛觉得脑子不够用,傻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你,你好,我叫南宛。”
“南宛……”木之长秀迷人地眨了一下眼睛,“好熟悉的名字……”
皇信面色颇有不自然,“阿宛就是黎爷的未婚妻。”
“啊。”木之长秀显得很惊讶,继而恍然,“原来是黎的未婚妻,难怪,失敬了。”
他放下茶杯站起身来。
他身上穿着棉麻材质的看起来很舒服的白色运动服,慢慢走到南宛跟前,突然朝她弯身鞠了一躬,直角90度,规矩极了。
南宛吓了一跳,“你干什么?”
“黎的未婚妻,以后多多关照黎。”木之长秀直起身来微笑,“黎是一个很好的人,我想,他一定是喜欢你的。”
他是这两天第二个这么说的人了--他一定是喜欢你的。
为什么他们都要这么说?难道他们比薄黎自己还要了解薄黎吗?
薄黎都没有说过喜欢她,他们却一个个的都来告诉她他喜欢她。
南宛当然不信,只是出于礼貌向木之长秀点了一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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