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疯了,咱们是骑兵,不是步卒,怎么过得去?”
“那条河最深的地方有七八米,最浅也有两米,窄的地方也有三五十米,根本过不去!”
陆勇吹熄了火折子,掀开黑布,随即深吸口气,说道:“马天生就会游泳,咱们都知道,无非就是马身上的甲胄,若是摘下它们身上的甲胄,泅水渡河,轻而易举。
先派人过河,拉两条绳,一绳过甲,一绳过人。
留一部分人坐镇原地,免得让敌人看出咱们后方空虚。
双峰山,是进入双峰镇的主要道,而拿下双峰山,就等于拿下了一个易守难攻的关口,只要敌军敢来,咱们就能消灭他们!”
两个小队长都被陆勇的大胆给吓住了,可随即,其中一人咬牙道:“就这么干!”
“干了,不成功便成仁!”
三人达成同意后,随即留下了三十人镇守原地,派遣几个水性好泅水渡河拉绳,再探测周围是否有埋伏。
做好这一切后,陆勇身先士卒,脱下了甲胄,将甲胄放在另一边绳索上,随即双方拉动,甲胄就随着滚动前行。(就像履带一样。)
他进入水中,一手拉着战马,一手死死的拉着绳子,一点一点的度过。
不知过了多久,陆勇成功来到了对面,他激动的挥了一下拳头,随即快速穿上甲胄,将武器佩戴好。
然后协助战友过河。
足足两个时辰,众人才全部过河。
“按照原定计划,进攻!”陆勇握紧了斩马刀,在绕过双峰山后,他眼前豁然开朗。
不算明亮的月光,映照出了山脚下黑漆漆的乡镇。
没有呼喊,有的只是奔腾的马蹄。
陆勇带着重骑兵队,冲锋在前。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
无数次的训练,无数次的伤痕很累,这一刻,便是验证是英雄还是狗熊的时刻。
他本可以跟着哥哥,水涨船高,当一个王爷。
但是,他更想凭借自己的双手,为自己的哥哥开疆拓土。
很快,他们就冲到了双峰镇前,跟巡逻的士兵遭遇。
“冲!”
身负重甲的战马,就像是高速疾驰的装甲车。
巡逻士兵直接被撞飞,倒在地上,五脏俱裂。
次吟!
陆勇抽出了斩马刀。
锋利的大刀,直接将敌人削首!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这感觉,很好!
“敌袭!”
“咚咚咚!”
“咚咚咚!”
兵营内,铜锣敲得震天响,不知道多少人自睡梦中被惊醒。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铜锣声,反倒是给骑兵连指了一条明路。
他们横冲直撞杀进了兵营。
甚至连刀都不用挥舞。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武器!
陆勇带队杀穿了军营,第二队,第三队,则是轻骑兵,他们熟练的拿下腰间的手雷,丢入了军营之中。
大火蔓延。
火光冲天!
无数光着膀子的敌军从帐篷里连滚带爬的跑出来。
而迎接他们的,则是高速旋转的子弹和身上炸开的血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