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
啪啪啪!
啪啪!
胡同里,肉眼可见的砖垛边被两颗子弹炸起了砖碎;一辆被竖墙边的板车边,三颗子弹连续撞坏了边角;剩余的子弹几乎一股脑的都射向了厉歌所藏匿的胡同墙边……
狗剩子在极限求生!
厉歌刚要站出去,突然被不断响起的枪声和墙边炸出的碎、穴、逼、了回去,而正是这两三枪有间隔性的连续、快速射击,让他形成了一个惯性,听枪声什么时候结束的惯性。此时,狗剩子猛然间站起,两个大跨步从胡同口冲向了墙边,等整个身体躲在了墙后,这才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心都要从胸口蹦出来了!
太危险了,就刚刚的环境来说,根本不知道厉歌会藏在哪里的狗剩子要是没有这手速射本领压制,根本就回不来,而这手速射,才是许锐锋压箱子底儿的绝活。
老许为什么爱用博查特C93?
因为它是半自动手枪,当年东北地面上枪械泛滥,可那时候大多数人手里拎的还是老套筒或者猎枪,能握着毛瑟的,都算是一种身份象征。问题是,毛瑟可以速射么?
它可以,但必须是枪托完备的情况下,否则这玩意儿只能一枪一响,要是连续射击,第二枪的子弹飞向哪根本无法判断,三枪以后,枪口能抖上天。
博查特则不一样,它的后坐力更小,枪口抖动性更好控制,许锐锋接手这把枪以后,可以连续三枪从人的左胸开始一直点射至脖颈及眉心,为了练这一手,光买子、弹的钱愣是花得老鹞鹰直急眼。
狗剩子虽说没有老许的条件,但1899的性能明显比博查特又提升了一个档子,距离1911仅有一步之遥,1911直到今天还可以说是手枪史上的经典之作,这把枪在他手里也算是发挥出了全部性能。
同样受到惊吓的,还有厉歌。
他手上拿的便是毛瑟C96,这把枪的性能他太了解了,这玩意儿绝不可能是1899的对手,更何况对方还如此熟练的掌握了速射。同时厉歌也在庆幸,庆幸自己没一上头拎着枪和对方在街头对码,而是选择了偷袭,否则,人家用‘龙虾甲’抗住了第一发子弹以后,死的肯定是自己。
这已经不再是斗智或者斗力,改成了全面性的在斗装备。
许锐锋……已经到了这个层次了么?
厉歌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把1899给自己压制成了这副模样,这要是老许亲自出手,得什么样?不过他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毕竟让自己抬不起头来的不是技术,厉歌总觉着这不叫本事,有能耐你用燧发枪把咱干了!
不服归不服,厉歌却明白此地不能久留了,他悄无声息的往胡同里看了一眼,见没人蹲守后,从‘非’字胡同的横叉中直接窜出,踩着立在墙边的板车轮子,翻墙而过。如果说许锐锋的蹿房越脊带着一份潇洒,那厉歌,则明显像是灵猴的攀爬。
俩人的区别嘛……猫永远都是那么优雅、轻灵,猴子总是显得丑陋,尽管俩种生物都能做到蹿房越脊如履平地,可这俩种生灵始终无法相提并论。
……
铃、铃、铃。
监狱内,典狱长办公室的电话声响起时,许锐锋用手势制止了想要接电话的温婉,放下茶碗走了过来。
“喂?”他接起电话后许久没有说话,仿佛在听着谁的汇报。
“人找到了。”
是厨师,那个极像男人的俄罗斯女人。
“在一家茶馆后面的胡同里,和你的人打了个平手,不过要是在装备相同且可以无视规则的丛林里,你的人不会是他的对手。”
许锐锋自然不会在意这种评价,狗剩子还是个孩子!
“然后呢?”
“人已经被我锁定了,明天天亮你就可以接到他已经死亡的消息。”
电话就这么挂断了,温婉瞪着大眼睛似乎很兴奋的看着他,问道:“她怎么说?”
“已经找到厉歌了。”
“她能成么?”
许锐锋看着温婉:“你怎么对这个外国娘们这么好奇?”
“没见过啊,能不好奇么!”温婉还挺有理,不过,很快好奇就彻底占据了理智的再次问道:“唉,当家的,你说四宝子和他在一块睡过?”
“在草原上,人都住在毡房里,不一块睡怎么睡?”
“那你说他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