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福岂可双至
窗上的人影,仿佛又靠近了些。琊残璩伤
他尽量避免去猜这个人是谁,因为他不愿猜疑自己的朋友。
这几年,他恍然发觉,自己的朋友,似乎已经越来越少了。
轩辕鸿烈不只是他的朋友,而且还是那种很好很好的老朋友。
既然别的人现在都在楼下,楼上这人不是轩辕鸿烈又是谁?
轩辕鸿烈无疑也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也许比他更有力量保护她也为未可知。
罗菁菁就算真的投向轩辕鸿烈的怀抱,也并不能算是很对不起他,因为直到现在为止,他们之间,本就没有任何承诺和约束可言。
“事情变成这个样子,再如此发展下去,也许反倒好些,反倒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烦恼。”
能成人之美,再玉成其事,无疑也是件好事情。
更何况,轩辕鸿烈实在是个好朋友。
罗菁菁呢?
现在,她无疑也已经是李贪欢的朋友了!
朋友之间,岂非也本就是应该相互成全的呢?
何况,这世上有很多情感,都是很难预测的。
爱情,当然也是其中的一种。
李贪欢长长的吐出口气,尽力使自己不要再去想这件事情。
他实在很想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尽力让自己不要再想下去,也别再去想。
但也不知为了什么,他心里却还是好像有根针在不间断的刺着,刺得很深,很深。
鲜红的血液,正从那个看不见的伤口里,一点点的滴落出来。
滴在眼里,滴在胸间,滴在心上,滴在灵魂底里。
染湿了一颗心,也染红了那片天。
他深心底里那片一碧如洗的晴天。
他决心要走了,立马就离开这个地方。
就这样悄悄地走了,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情。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真就是假,假就是真。
假假真真,何必认真?
世上本没有什么值得太认真的事情。
爱情当然也一样!
他迈开步伐,慢慢地转过身。
但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罗菁菁的一声惊呼。
这声惊呼,他虽然没有刻意去听,但听得还是很清楚。
呼声中,似乎真的充满惊惧之意,就像一个女孩子突然看见毒蛇或蟑螂时发出的呼声一样。
李贪欢整个身子突然拔地而起,已箭一般窜上了小楼。
“砰”的,他的人已撞ru了窗户之中。
这间破屋子里,当然有两个人。
罗菁菁脸上全无血色,甚至比看见毒蛇或蟑螂时还要惊慌恐惧。李贪欢一直都知道,她并不是那种胆子很小,又矫揉造作的女孩子。
能再见到他,看到她依旧安然无恙,实在是他的福气。
可是,她为什么又会突然变得如此惊慌和害怕呢?
她正在直勾勾的看着对面的一个人,这人的确比蟑螂令人讨厌,也毒蛇可怕得多。
他长发披肩,髫髻凌乱,身子僵硬,又精赤着双足。
一张脸上,血迹淋漓,看来就像是个活活的大头鬼一般。
李贪欢总算看错了,这个人,竟赫然真的不是轩辕鸿烈。
李贪欢笑了,摇头苦笑。
在这一刹那,他心里不禁掠过几丝抱歉和愧疚之意。
一个人,无论到了任何时候,实在都不该怀疑朋友的。
但现在,无疑也已没有时间来让他继续想下去了。
他刚撞进窗户,这个活生生的大头鬼,已反手一剑向他刺了过来。长剑如灵蛇,快、稳、狠而准。
这大头鬼的武功,竟赫然也是江湖中难得一见的绝顶高手。
绝顶高手的意思,通常也就是练家子。
李贪欢身子凌空,既不能后退,也无力再变招闪避。
眼见得这柄要人命的长剑,已将蓄势迫上他的咽喉。
但世上还没有任何人的长剑,能迫上他咽喉。
他的手一抬,就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间,用断魂枪杆迎上了长剑。红缨破碎虚空,随风而动。
原本看上去还稍显陈旧的枪尖,锈迹霎时剥落,突然就充满了一种夺人眼眸的光华。
枪尖是银灰色的,本就充满了一种迫人眉睫的光亮气息。
流动闪亮,亮得令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他脚尖在窗棂上轻轻一点,水银夹杂着鲜血般的枪光缨影,一式“魂兮归来”,已迎面向这大头鬼刺了过去。
这大头鬼长剑撒手,凌空翻身倒退而出。
猝然间,满天寒星,夹杂着暴雨梨花般的光芒,向李贪欢撒下。
李贪欢手中断魂枪光再度一卷,满天寒星忽然间就已全部没有了踪影。
但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大头鬼却已“砰”的一声,撞出了后面的窗户。
李贪欢怎么能让他走?
又怎么肯让他轻易脱身、全身而退呢?
他身形掠起,眼角却瞥见罗菁菁竟似已吓得晕了过去。
那些人,现在就在楼下,他当然也不忍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
是追出去呢,还是不追的好?
在这一瞬间,他实在很难下决定。
幸好就在这时,他已听见了轩辕鸿烈的声音:“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为什么会有打斗声呢?”
“我就把她拜托给你了,你暂时……”
一句话未说完,他已如急箭般窜出了窗子。
患难之时见真情,好朋友们,岂非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呢?
在危急关头,有朋友赶来出手相助,也实在是他的福气。
谁知这个大头鬼看上去虽僵直木讷,又不乏猥琐懦弱之气,身法却快如流星,甚至比流星还要快得多。
就在李贪欢微一迟疑间,他已掠出了十余丈外,人影在屋脊上一闪,转眼消失不见。
李贪欢追过去时,他已消失的全无踪迹了。
远处,忽然响起几声鸡啼。
难道他真的是个大头鬼,只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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