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名叫九爷,以前在A市是个小混混儿,手下有几个喽啰,三年前,他被叶楚收买的时候,被勒景琛发现之后,逃出了A市,这三年没敢回A市。
前段时间江临歌突然通过关系找到了他,让他回A市,说跟他做个买卖。
九爷这几年的日子过得甚为辛酸,大本营回不来,流落在外,那就叫草寇,去了别人的地盘得叫别人一声大爷,以前呼风唤雨的日子从此一去不复返。
是以,听了江临歌的条件以后,他心动了,带着一帮小喽喽威风凛凛的回了A市。
他在勒家附近蹲点了几天,南萧出门从来不落单,所以一直没瞅着机会,今天好不容易得了机会,所以就把人敲晕弄回来了。
九爷觉得他落魄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女人,想着收拾她一顿的,结果看着她的美色有点儿惷心荡漾了,是以这才有方才那么一句话。
底下的小喽啰听到这句,也激动了,这女人光看着就能让人硬起来,如果尝到了滋味指不定让人回味无穷了,听了九爷这么说,目光流连在南萧身上,更加放肆了:“谢谢九爷。”
南萧被她目光刺激得不行,很想一巴掌呼过去,微微睁开眼睛,却看到了四五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个个长得挺流里流气的,尤其是那邪恶的目光,更是让人犯恶心。
她蹙了蹙眉,思付着怎么逃出去,总不能坐以待毙不是吗!
“对了,她可是名人,记得干活的时候拍点照片,我要让她身败名裂,让所有人都瞧瞧她那风骚的样儿!”九爷也不是什么君子,今天之所以这么大方,主要是他对这个女人有仇,有怨,如果不是他,他至于落魄这三年吗!
所以他要看着她被玩弄,看着她被欺凌,他心里才能痛快一点儿。
有人一听是名人,有点儿迟疑了,当然也有一个兴奋的,兴奋的那个是胖子,整个一五大三粗的主儿,一双绿豆眼透着色米米的味道,那样子,光是目光都能把人身上的衣服完完全全的剥落了,所以兴奋的开口说道:“九爷,我倒是迫不及待的想大展雄风了!”
说完,他人已经凑过去,肥腻的大手已经想摸上南萧的小脸蛋儿,南萧突然一睁开眼睛,顾不得手中的手机,对着男人的眼睛就狠狠的戳了过去。
只听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在仓库里响起,而那些人一见南萧醒了,当即乐了:“我觉得比起歼.尸我更喜欢玩活的,既然她醒了,把人给我带过来!”
南萧戒备的看着他们,扭头就要往外面跑,可惜没跑几步,就被一个瘦高个拎小鸡仔一般的拎了回来,恶声恶气的说道,那语气带着污秽邪恶:“爷本来想对你怜香惜玉一点儿的,既然你敬酒不吃要吃罚酒,爷让你尝尝什么是真正的强X!”
“你们放了我!”可是下一秒,南萧的衣服已经被对方撕开了,布料的声响像是一种预告一样,南萧气得眼睛都红了,突然低下头,张嘴咬住了男人的胳膊。
她估计也是气坏了,想着今天就是个死了,狠狠的咬住那人的胳膊,直到嘴巴里尝到了血味,她感觉对方在对她拳打脚踢,可是她也不松手,死都不松。
她知道,自己一旦松开了嘴,等待的自己的将是什么命运……
墨邵楠之所以还没有回去,其实是因为南萧,这座城市里,因为有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所以他舍不得走,他这次来B市其实也是因为南萧回来了。
趁着给防除采买书本及跟慈善机构签署新一期的救助才来这里,合同敲定了,他也该回去了,可是他还不想走,他想留在这里,多留一天是一天,哪怕静静地看着她也好。
他只有这么一个愿望,这辈子他跟南萧是不可能在一起了,他只想多陪陪她,多看看她。
看到江临歌的时候,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这个女人该死了,他看着她站在车边,等着他走过来,他穿着干净白衬衣,长禅,平板鞋,那样子活脱脱一个在学校里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干净清冽,分外美好。
江临歌约见的地点就是酒店外,这里有一条杏树街,这个季节,杏叶徐徐落下,漫天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浪漫,而她今天也特意打扮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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