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叫上于乐作陪。
吃到一半,王章的手机响了。
接听完电话后,他叮嘱于乐代他招呼,而他却匆忙离开了。
次日,于乐问他是不是家里有急事。
王章摇头道:“家里能有什么急事。区法院的张法官打电话让我去买单。”
于乐惊讶地问道:“这也可以?”
王章嗤笑道:“你呀,脑子太死板!现在是什么社会,你以为法治靠喊几句口号就能实现了?大错特错!”
于乐不解道:“法官不怕你去告他么?”
王章没好气地说道:“告?为什么要告他?不管这个法官会不会为你枉法判决,只要他在法院,你就有一定的便利条件。
打听案件的立案情况、案件的进展和证据、以及法院内部对案件审议的结果等情况,他一般都会告诉你。
对于他而言,这些都属于工作便利,告诉律师又构不成违法犯罪,可以说是提供律师便利,而自己则得到实惠。这些都属于法外人情。
若是你去告他,且不说可能给予法官的处理结果,你自己的名声就先臭了。以后再跟法官打交道,谁还会理你?”
于乐默然。
法外无过乎人情,尤其是在华夏,这种问题更加突出。
你想让法官和检察官像道德楷模一样,不食人间烟火,那可能么?既然是人,就有人的欲望和弱点。
后来,于乐经常跟着王章四处跑案子,跟法官和检察官打交道多了,也就释然了。
这两种职业,都是表面光鲜,而内里寒酸。
像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普通法官,一年审结近三百件案子,若无行政职级,全年的工资和福利加起来不足十万元。
而律师呢,若是大的经济案件,保底至少都得十万元。若是刑事案件,二万元以下的案子,除非是熟人脸面抹不开,或者是混的差的律师才会去接。
有时候,几个律师在一起聊天,谈起法官的办案数量,那是羡慕的不得了。
一位律师开玩笑道:“若是我一年有这么多的案件量,干个五六年,我就可以坐享其成了。”
另一位律师笑道:“给你开法官的薪水,你还愿意干这么多案子么?”
那位律师答道:“除非我有病,否则,谁那样干谁傻!”
第三位律师摇头道:“所以,法官和检察官大都跳槽当律师了。以后,法院和检察院估计要从律所招人了。”
第四位律师问道:“若是招律师去法检,你愿意去么?”
第三位律师笑道:“期限三年还可以尝试。毕竟,出来之后,资源和人脉都不同以往了。”
其他律师都笑了。
是啊,按照目前的公务员工资水准,想要让律师踏踏实实地去做一辈子的法官和检察官,那简直是开玩笑。
他们之所以愿意去,是冲着法院和检察院的人脉资源。
镀几年金,多结交一些法检系统内有身份的官员朋友,比他多干几年律师,效果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