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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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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死死地盯着同伴,良久之后才问出来一声:“你是谁?”

    同伴回过头来,朝我微微一笑:“我是谁?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看着他的脸,精神在这一瞬间有些恍惚,我忽然记起来了,这个同伴,似乎是我的老乡,确切的说,是我的邻居,没准还是什么远房亲戚。

    我们俩年纪相差不大,是一块来到战场的。想不到一天不到,就阴阳相隔了。此情此景,真的是令人唏嘘。

    我的尸体被背起来了,我的魂魄跟在他身后。

    老乡一边走,一边感慨:“要是不背你,我就可以捡一副铠甲了,真倒霉。”

    士兵的生命就像是稻草,但是士兵自己不这么看。于是我这棵枯死的草被带到了军营里边。

    队长说,军营里面不许放尸体。让老乡把我烧了,随便捡几块骨头揣在兜里就算了。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老乡很想带我回去,但是他也不敢违抗军令,不然的话,明天他也会变成尸体。

    于是他在荒野中燃起来一堆篝火,火光熊熊,将我的尸体吞没了。

    在电视上,我经常可以看到火葬。火很大,烧得很旺。但是在现实中我才发现,其实尸体很不容易烧。

    先是发出烧猪毛一样的臭味,然后是焦味。火已经灭了一半,尸体只是变得焦了一点,黑了一点而已。

    老乡无奈,又去捡了一些枯柴,放在尸体上面。火重新燃烧起来了,然后我的尸体散发出来了一点香味。很像是烤肉的味道。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就是烤肉吗?

    味道引来了人多袍泽弟兄,他们流着哈喇子跑过来,发现火里面烧得是人之后,就晦气的啐了一口,失望的走了。

    老乡一边加柴一边感慨,说我挺幸运的,想好现在军中粮草充足,不然的话,士兵们看到我的肉,未必能耐得住饥饿。

    战场是个很奇怪的地方。你说它军纪严明,它确实很严明。令旗一挥,有进无退,哪怕进一步是死亡。但是与此同时,它又泯灭了人伦,士兵什么都干得出来。杀人,放火,抢劫,吃肉……人都要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还遵守什么狗屁的道德?

    老乡絮絮叨叨的,和火中的我聊着天。夜已经深了,我也烧得差不多了。

    老乡找来一根树枝,在木灰里面拨了拨,找出来两块骨头。我也不知道这是那一部分。

    总之,他把这两块骨头用一块白布包起来,贴身捆在腰间,至于剩下的部分,就混着草灰挖坑埋了。

    来年这一块土地上的杂草,一定长得很茂盛。

    做完这些的时候,已经快要天亮了。老乡叹了口气,嘟囔着说:“希望明天不要太困啊,不然恍恍惚惚的,让人一枪扎死了,那就太倒霉了。”

    可惜,老乡并没有等到天亮。早饭的时候,敌军来袭营了。战马奔驰,长刀挥舞,踹翻了营帐和铁锅。

    老乡看着那一锅饭,感觉很可惜。然后他拿起长枪来,杀了最近的一个士兵。

    这一次,他如有神助,勇不可当,一脸杀了五个人。但是在战场上记住一个规矩:你是生是死,要看概率。

    他的运气就很不好,有一个敌军,正好提着枪扎了过来。而他的枪恰好好在别人胸口上。

    于是他只能用身体挨了这一下,顿时就被扎了一个透明窟窿。

    老乡也倒下了。毫无疑问,他死了。

    幸好,老乡的朋友发现了他,把他的尸体带回去了。像是烧我一样,他也被人烧了。

    我们俩都变成了白布裹着的一个包袱。上面写着各自的姓名和籍贯,然后背在了陌生人的背上。

    到后来,我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人背我们。总之,每换一次,都会多一个包袱,这说明,又死了一个人。

    大战终于结束了。我们是得胜的那一方。我听人说,隐王犒赏三军,每个士兵都分到了半瓶酒,一大碗米饭。美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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