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度过一个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这是人生中中最重要的阶段之一,因为拿到毕业证的那天就代表你们彻底告别学生生涯。”
孟溪见到了她的另一位室友,林雪儿。
一看就是那种从小时候到现在一直被娇养的女孩子,但因为一直过得非常顺利的缘故,看她的神态模样别人恐怕会以为她还是个初中生。
原是四人寝,只住了三个人,所以不显得拥挤,反而有些宽敞。
大家关系都很淡。
林雪儿是个娇憨的小公主。
李多防备心很强,她和原身很像,那副随时保持警惕的样子,真的很像。
李多的手远不如她的脸精致,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粗糙,还有明显是劳作过才会有的薄茧。
孟溪也是,她的十指粗糙,带着冬天皲裂后的小疤痕。
原身小时候就可怜,小的时候,她亲妈就不喜欢她,动辄打骂,孟溪闭上眼就能想起她小时候想要一双棉鞋时那可怜巴巴的样儿。那年冬天很冷,原身的鞋破了个大洞,她的家乡冬天总下雨,每次出门回来脚都是湿的,第二天鞋子还干不了,带着一股味,总之那是一块令人不怎么愉悦的往事。
再大一点的时候,原身就开始在小区里送报纸、牛奶,赚一点微末的零钱,等上了初中,周末就要去发传单。
这个世界上幸福的人是少数,多数人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幸,成年人最大的善良就是不去刨根问底儿,不要去揭别人的伤疤。
军训结束以后,孟溪在大城市找到了一份兼职,充当翻译。
这里能力比证书更重要。
面试官是英文专业毕业的,又有留学经历,可是孟溪。口语比她还要流利!
作为翻译,孟溪的时薪60元。
读书当然有用。
如果不是这样,那些有钱人也不会费尽心思请家教让孩子考高分上名校,或者千方百计送让孩子出国留学的资格,最后无计可施后干脆抹开脸直接财大气粗地捐钱捐楼捐图书馆捐设备给学校。
各种花招方式。
对于没有背景的人来说,读书是唯一能抓住的机会。
“孟溪,好像有人在跟你告白。”
詹宏钰在楼下摆了九十九只蜡烛,手捧着九十九朵玫瑰向她告白。
这手段真是恶俗。
詹宏钰曾经热情洋溢地给原身写情诗,用我的热血温暖你什么的。
妈呀,一想到身上会洒满他的热血就一阵恶寒。
会写这种情书的人,脑回路肯定很奇葩。
詹宏钰用不光彩的手段绑定了原身以后原身的事情,大大小小他全都要管。
不能和陌生男孩子说话,比如原身当天穿什么裙子,配什么样的鞋子,有一点点的差错都不行。
不听话就要挨打,她就像是他手里的芭比娃娃。
“跟宿管阿姨说一声。在学校内玩火很危险。”
宿管阿姨一盆水下去,蜡烛全灭了。
詹宏钰已经出现,说明那一家子烂人也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