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还有切成块状的甜饼,里面一定加了许多椰奶,饼子烘的恰到好处,香气四溢。
我摸起一块,轻轻吹掉上面的糖霜,但是并不想吃。
我毫无胃口,一直都是这样。伊莫顿只喝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他吃过东西了。似乎食物不再是维持他生命的必需品了。我的食欲也一直不好,从再次回到孟斐斯一直到现在,伊莫顿一直说我吃的太少,连宫里养的猫和鸟的食量都比我大。
是的,伊莫顿在的时候我还有动力有理由让自己硬塞些东西进嘴里,并且把它们咽下去。但是我觉得那些东西根本不象食物,而象是一块块石头,沉沉的坠在胃里,似乎无法消化,那样突兀而坚硬的存在着。即使那样,也是不成功的,强迫进食令我痛苦,如果再勉强多吃一些,甚至会全部都呕吐出来。
王宫里有人猜测我可能是怀了身孕——但那是不可能的。
伊莫顿和我不会有孩子。
医官来看过,对此也并没有什么办法。他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他想找病因,我说,不记得。
其实,我记得。
是塔莎死了之后那时候我没有哭。甚至,我很镇定的喝水,吃干粮。我得保持体力,逃命,我一定要抵达上埃及,报仇我一定要报仇!
干粮上本来沾了血,我把沾血的部份掰开扔掉了没有吃,但是,我还是能闻得到浓浓的血腥气味。
我感觉我一口一口吞下去的,是他们几个人的生命。哈山的,乌纳斯的,塔莎的他们都死了,为我而死,而我却还活着。
我记得塔沙被挑在矛尖上的样子,记得乌纳斯身中数箭仍然力撑着不倒下的样子,还有哈山,还有无数的人我觉得我象一只吸血鬼,靠吸食了他们的生命力,让自己活了下来。
我指指殿内角落的方向:“把我妆台上那个金盒取来。”
艾伦快步走了过去,捧着金盒回来,在我的跟前屈膝跪下,将盒子奉给我。
盒子里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珠宝,里面只是几封信,最上面一封是临睡前收到的。我已经看过了,也知道上面的内容。
但是我还是想要再重新温习一下。
伊莫顿的笔迹挺秀俊朗,僧侣体的象形字在他笔下写起来有一种直欲破纸而出的潇洒劲力。
“爱西丝
我们已经到了铜山。这里要比孟斐斯,比埃及的大多数城市都要荒凉的多,白日的太阳晒在矿山上,炽热的仿佛要将黄沙融化。但是夜晚这里又非常的冷,呼啸的风似乎可以将一切有温度的东西全部带走。
亚述人还没有动静,我们破掉了两个沙盗的窝,他们如果真的有所勾结,那么现在应该已经有所警觉,或者这两天就该有所行动。我已经布置好了防御,据我得到的情报,他们的首领并不是一个十分有头脑的人,我想有的时候,聪明的人的行动方向反而容易推测。越是头脑简单的人,你越是难以猜出他什么时候会发动攻击。
你还好吗?我很想念你。要多吃些东西,少喝些酒,知道吗?回去以后我会查问你的侍女的。
这一刻的月光很美,我多希望我们是在一起,欣赏这月色。
爱你的?伊莫顿”
我把信看了好几遍,上面的每个字我都能够背诵下来了。
艾伦她们在一旁静静的守着,我不睡,她们自然也不能睡。伊莫顿的信应该是昨天晚上写的,现在他在做什么呢?也在看着这月色吗?凉风从大海的方向吹来,这样的平静,这样的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