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然总算是懂了,无非就是想要腰带嘛。
“好,回去就给你买。”
腰带是很贵,但和培养宝可梦用的东西比起来还是不值得一提的。
给自家卷卷耳买腰带,他认为是完全值得的。
即便是很现实的从价值上来讲,给卷卷耳买腰带提高亲密度,不也是不亏的吗?
像卷卷耳这类宝可梦,只要能提高亲密度那就不亏!
“咪!”卷卷耳非常高兴的举起了手。
涂然笑呵呵地摸着兔头。
嗯,手感真棒。
卷卷耳是人型宝可梦没错,但其更像是个有人类风格的兔子,骨骼形状和行为动作、进食也有些偏向了人类的口味习惯。
但其表面的肉感和毛发还是和兔子较为相似,手感那是相当的好。
以前涂然也养过兔子,毛发手感是真的好
就是最后拔起来比较麻烦。
嗯,肉质也不错。
当时兔子是女朋友养的,分手的时候他一时气急,含着泪把兔子下了锅。
女朋友家还养了一只猫一只狗,都臭的很。
洗澡跟打架似的,洗完没多久又臭了。
尤其是那条狗,跟nm天天在泥里打滚似的。
一出门还追着跑,带出门就乱跑,还路过一个地方撒泡尿留记号,跟尿不尽似的。
还经常撒在别人车胎上,这给了涂然很大的心理阴影。
多亏自己不是修车的。
车胎上全是各种狗狗的尿。
对了,有两次还尿在了不动的行人鞋子上,得多亏了现实中还是好人居多,帮对方拿去洗了就没事了。
这要是多年前都市里的剧情,讹个几双诶追钱都算轻的,严重点的当街打一顿,甚至见女朋友长得不错,硬拉去要教训一堆都是有可能的。
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认主子了,涂然和他那个女朋友经常趁着狗子兴奋得乱跑的时候躲起来,狗子会一直乱跑,直到发现主子不见了的时候闻着气味找过来。
没味道的时候,就会蹲在原地不动。
这点可能是唯一的优点了。
至于猫除了颜值高一些,涂然竟找不到它的优点!
好吃懒做的肥猫。
有了这猫狗兄弟,这才把兔子给了涂然养,但兔子养起来也麻烦得很。
吃完后,那个前女友知道了,窝在那哭着半天。
“分手就分手嘛,干嘛把我兔兔给吃了”
搞得涂然怪不好意思的。
毕竟是自己在分手的那一刻没控制好情绪,这才把可爱的兔兔吃了。
不过一想到现在的卷卷耳,涂然又觉得庆幸。
卷卷耳虽然皮痒得很,但至少不会特别臭,也很乖巧在外面不给他添麻烦。
顶多在家上窜下跳而已。
而且事后疯完了,它会帮忙解决问题,这点涂然欣慰极了。
如果跟那个前女友家里的猫狗兔一样,自己可得疯掉。
毕竟自己一个训练家,三只肯定是远远不够的,那岂不是自己要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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