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凌是介于桃花眼和杏眼之间,比杏眼狭长少许,比桃花眼少几分妩媚,偏向明媚清秀,和他正经中带呆气的性格严重不符合。
犹如地球撞彗星般结合在一起,要不就惨不忍睹,要不就相亲相爱。
所幸结果是美好的。
“你也想吃动物的器.官?”
要不为什么一直看着自己吃东西。
“不想。”
语气里有避之不及的味道。
可惜叶凌听不出来,既然庄旭然不帮自己分吃,那就慢慢吃下去,吃得饱饱的。
连汤水都喝得一滴不剩,庄旭然觉得叶凌很可爱那种感觉又来了,逼得他没法控制住自己的爪子,捏捏叶凌的腮帮。
“对了,究竟是什么动物的器.官,又是动物的什么器.官?”
吃完了之后,叶凌好奇地问。
吃完才来问真的不会太迟吗?
“……”
一大早,叶凌精神很好地起来做早饭——身材高挑笔直穿着凯蒂猫围裙的他,正在翻动锅里的南瓜饼。
突然一双手从自己腰间圈过来抱住,叶凌淡定地继续翻动,确定每一块都均匀受热之后,才给予身后的人一个眼神,皱眉。
“你怎么穿我的衣服?”
这件白白的衬衫明明是自己的。
叶凌的身高和身板都比庄旭然大一号,他的衬衫穿在庄旭然身上略宽大,而且可以当裙子穿,下面是光的。
“穿一下怎么样。”
脸还是贴在温暖的背部,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庄旭然连眼睛都没张开。
他走出来本来想去找杯水喝,结果看见叶凌的身影,就忍不住从后面抱过来。
秋日的晨光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斜斜地照进房子里,让庄旭然有一种想留住时光的冲动。
他留不住时光,只好留住眼前人——不过时光也是因人而珍贵。
明明自己有衣服为什么要穿别人的?——叶凌十大不理解问题之一。
早餐开始之前,叶凌从自己背后把庄旭然扒拉下来,捧着他的脸给个早安吻:“早。”
“……”
庄旭然抱着叶凌的脖子默默埋脸,永远搞不懂叶凌。
掰着手指头一算,今天周五,再过两天叶凌就要上课,而庄旭然这周一直在这边过夜,几乎没回过家。
“今天晚上我不回来。”
临走时站在门口,庄旭然跟叶凌说。
“再见。”
叶凌过来亲了亲庄旭然的嘴唇,一个告别吻。
今天他不去庄旭然公司,他要在家里复习。
“周六日也可能不过来。”
一旦回去了,少不了要待个几天。
“哦。”
凡以天下为公,弃自身而不顾者,可得大文豪。记者问先生可是大文豪?陈风道我混沌一世,徒负虚名,虽屡屡有佳作问世,不过却不能算大文豪!记者问为什么?陈风叹道大文豪不但有高人一等的学识,体会民生疾苦心系苍生之心!我虽学识超人一等,然而灵魂却还是一个普通人,爱憎分明,因此算不了大文豪,周铭人先生对我的评价非常中肯,文豪而已,呵呵。ps这是一个文豪的故事...
人活世间,浑浑噩噩,草木一秋。偏偏我却受尽磨练,不得安生原来所有种种皆是恶鬼作祟,他纠缠着我活人非人,恶鬼不恶,道尽世间人性丑恶...
正文已完结童家破产当日,江城第一名媛童颜,成了被人践踏的对象。谁知童小姐转身就嫁给了,在床上躺了半年,都睁不开眼的活死人陆霆骁。这下好了,笑话中的笑料。就在所有人等着看陆少奶奶不忍寂寞,红杏扒墙的狗血剧情时陆霆骁醒了!呵童颜要被赶出陆家了。所有人开始等啊等,等啊等一直等到陆霆骁把媳妇儿宠上天,他们连直视陆少奶奶的资格都没有了!...
陈默是穷人家的孩子,成绩全校倒数第一,被班主任和全班同学看不起,可是自从...
本书已完结能告诉我你心目中最拉风的形象吗?在这片佣兵大陆拉风是有定义的,这个定义就是龙飞!他是武学奇才,是全属性灵根的修真者,是魔法元素的主人,他是一个妖孽中的妖孽他手拿战斗神器板砖,身穿龙氏西服,嘴刁恶魔牌香烟,脚踏如果你感觉还不够拉风,那就来吧,让我们一起来打造本...
简介故事剧情,家国热血已有150万字老书,老作者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