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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第2页)

等他和朝雾走到想留下的城市,正月已经过完。

朝雾掰着手指头数,肚子里的孩子已有三个月,算是过了胎气最不稳的几个月时间。

她和楼骁落脚气候宜人的柳州,在城中西北角那里买了间宅子。

宅子不大,只有一个院落,但院中景致还算不错,庭中植有一株琵琶树。

房子置好拿了房契后,朝雾和楼骁把行李带进来,开始打扫事宜。

楼骁看出朝雾身子十分懒怠,动起来不太容易的样子,想着这一路南下过来,她一定是累坏了,便什么也不叫她插手做,只让她去休息。

朝雾这一休息便休息了不少日子,进了宅子就未再出门,与远近邻舍都不相识。

平日里吃喝用的东西,都是楼骁出去街上置办的。

买米买粮顺着道儿的,给朝雾买了只银簪子回来。

楼骁仍不知道朝雾的过去,却知道她还是极爱漂亮,南下的路上偶尔见着路边有野花,也会摘了两朵簪在鬓发一边。

朝雾因为想把身子彻底养养好没出去,在家也没全闲着,还是动手绣着她之前在茅草屋里没绣完的荷包。

楼骁买了银簪回来那一日刚好绣好,两人便交手互换了。

同行了一个多月,两人间的情分此时已算深厚。

朝雾手里捏着楼骁给她买那银簪子,只觉心里暖意满满,小声与他说:“我针线活做得不是很好,这会儿只会做点荷包钱袋,赶明儿我学好了,再给你做衣裳做鞋子。”

楼骁低眉看着自己手里的荷包轻笑,然后轻轻卷起手指,把荷包塞进衣襟里,看向朝雾道:“荷包便够了,学了费劲就不去学它,外头都买得到。”

这会儿不比从前,朝雾坚定道:“该学的,都得要学。”

楼骁看她挺有主见的样子,自应声,“你喜欢就成。”

这事儿原也再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要过普通人的日子,该会的东西自然都要会。

她身上的银钱虽然尽够一辈子花的,但那是死钱,她也并不敢铺张。

下人奴才她是不会再请的,凡事都得自己应付。

这样普通人的生活,她和楼骁都得慢慢适应。

一个要收了心适应这种平淡与安分,一个要彻底忘了自己的富贵“前世”

,只当自己是个最寻常人家的“小媳妇”

在柳州定居后,朝雾名义上自然还是楼骁的媳妇。

此时不再奔波,两人也不再同住一屋,而是分开两间里住的,只是外人不知。

外人只知这宅子里搬来一对小夫妻,男女样貌都是不俗。

平日里常见男人出门买粮买菜,却从不见女人出门。

妇人们私下里嚼舌根子,只笑说这女人莫不是惊天惊地倾城倾国的貌,妇道人家连个门都不出,凡事都让当男人去做,哪里来的这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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