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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哦。
招财是会想人的。
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
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
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
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
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
对了,它叫林招财。
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
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我的同事问我单身吗。
我说,没有。
他们说,怎么没见过你对象。
我说,他不在这个城市。
他们笑,劝你一句,异地恋不长久的。
我说,嗯。
他不在这个城市,但他是在我身边的。
招财像惨了谢宸旻,身为一只萨摩跟只二哈一样能拆。
每天它用尾巴和舌头叫我起床的时候,我就感觉某个傻子从来没离开过。
……
谢宸旻挂了电话,对招财说,你怕一个人吗。
招财的黑眼睛懵逼地看着他。
他想了想,换了种说法,你怕一只狗吗?
招财不知听懂没,反正汪了一声。
谢宸旻从招财碗里偷了一粒狗粮奖励它。
他摸着狗头,说道,我也是。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像在凄然的寒夜里囫囵吞下一杯冰水,歇斯底里的凉意刺痛五脏六腑,跳动的血液也被冻住。
我伸出僵硬又虚空的手,妄想摸一摸他的头。
谢宸旻突然站了起来,身体穿过我的手掌,我大概就此碰到了一颗鲜活的心脏。
他说,你在这里等一会儿。
招财嗷了一声,眼睛里倒影出谢宸旻急忙跑出去的身影。
……
我记得那一年我的生日,我加班。
忙碌到没时间看手机一眼。
直到城市的车水马龙在钢筋囚笼中照旧的流动起来,夜不知多深了。
我才记起来,今天是我的生日。
晚上有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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