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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在识字这,李明阳和李明忠就算彻底拉开差距了。
李明阳心中更是得意。
这银子花的值!
弟子入门,书院一般是选三字经为启蒙,不仅要教会识写字,还顺带教诲弟子些大道理。
眼下夫子还没进门,屋内的孩子纷纷将各自的文房四宝拿出。
这书院内没几个是穷人家的,摆上桌的大多是上等品。
甚至有几个拿出的都能算是珍品。
石青条件与李明阳差不多,但猎户一年到头,减免的税比农民少些,又没有拖油瓶要养,好歹还是拿出一套来。
李明阳倒不在乎那些,纸墨笔都是挑了省钱买的,等他捧出一个陶碗放在桌上时明显听见屋内隐隐传来嗔笑。
李明阳就当没听见。
反正有个用的不就得了?
李明阳才刚将东西放好,就有一只胖乎乎的小手将陶碗抢了去,左看看又看看,十分新鲜。
看打扮,这也是个商贾之子,虽然不认识,但从对方的穿衣打扮上也知道他家条件不错
“这是我的。”
李明阳站起身。
他不想入学第一天就和人发生争执,也不想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计较,只想将东西拿回。
谁知对方却不肯放开,看了看陶碗,又瞧瞧李明阳那最多算是洗的干净的粗布麻衣。
马学才噗嗤一笑,倒是没直接点破,“陶碗我见过无数,用来当砚台的还是第一次。
你真是自己考试进来的?”
言语中满是讥讽的味道,似乎在说,穷人家的孩子是没什么见识的,也能上的好学么?
这才几岁就这么物质,小小年纪看不起人?
李明阳眸子一冷。
本来不想高调,现在看来是得给他一点小小的震撼才行!
此时,门房将石板送了进来。
楚鹤迁将字写完,恰好是未时中。
马学才赶紧放下了陶碗,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只是看着李明阳的眼神里仍带着一丝轻蔑。
夫子将石笔放在一边,在一众学子的行礼下开始了下午的课程。
这才是真正要学写字了。
楚鹤迁站在最前面,拿出一根狼毫毛笔,先从握笔姿势教起,又教了坐姿站姿的不同。
这个年代写字都用毛笔,手部分悬臂、悬腕、枕腕,由难到简。
刚来学堂的前一个月就是消除学生资质差距的,楚鹤迁教的很细,李明阳学的也格外认真。
学生们低头临摹时,楚鹤迁就背着手的从前往后走,一一指点。
李明阳学的不错,人到中年总是少不了要学些养心智的东西。
也曾在闲暇之时请可一位不错的老师指点。
至于李明阳摆在桌面上的那只陶碗,楚鹤迁视若无睹,继续去看其他弟子了。
三字经对李明阳而言再简单不过,当然不需要费尽心思去背。
他拿着最差的笔,在陶碗中沾了墨,在纸上落下一笔一划。
横平竖直,笔锋有力。
夫子经过身边时,目光一下被李明阳的字吸引。
楚鹤迁眉头微蹙:“你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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