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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章 抬枪(第1页)

董策看着面前这所有的家当,沉默不语。

还真是够寒酸的,怎么说也是一个挺大的边墩,就这点儿玩意儿。

事已至此,无法可想,只得面对现实。

他伸手掂起那把完好的鸟铳在手中细细端详,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到大明朝的火器,心里自然是有些好奇。

手中这把鸟铳看上去有些陈旧,木质的枪托和熟铁打造的枪管都是一片乌沉沉的黑色,拿在手中沉甸甸的,约莫有七八斤左右的重量。

整个枪的造型很简单,基本上就是枪托和枪管两个部分,枪管长约三尺三寸,总长约四尺。

有准星、照门,安装于木托之上,铳口长出木托两寸,托后七寸向下弯曲。

在枪托的右边,有火门等设置,枪口大小如鸟嘴——这也是其名字的由来。

除了口若鸟嘴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后手不用弃把点火,则不摇动,故十发有**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

这等描述,自然是夸张了不少。

董策看了半响,越来越是失望。

这玩意儿每发射一次,都要经过装发射药、用搠杖捣实药、装铅子、捣实铅子、开火门、下点火药、闭火门等一系列繁杂的动作,发射速度极慢。

有你打一枪的功夫,人家那边!一!本!读!小说xstxt已经能射出三轮箭了。

实际有效射程也就是六十米多的样子,跟蒙古人用的角弓,女真人用的大弓射程也差不多。

射程差不多,射速慢很多——这种初级的火器和已经在人类历史上传承了几千年,技术臻于鼎盛成熟的弓箭相比,着实是不占什么优势。

当然,优点也有,第一就是不怎么废臂力,可以连续发射。

第二则是训练速度快,对于士兵的身体素质要求比较低,而训练一个不错的弓箭手要比鸟铳手花费数倍的时间。

不过可惜的是,大明朝没把这些优势发挥出来哪怕是一星半点儿。

在这个年代,士兵们并不以使用这种最先进的火器为荣,相反,不少边军士卒宁愿用弓箭也不乐意用火器。

火器容易炸膛,下雨天易受潮还没办法用,为何明军面对女真人如此孱弱?这和明军大量使用火器却未用好火器也有关系,基本上明军大队步卒面对女真人,只来得及放一枪人家就杀过来了,而且由于训练不足,导致士兵们开枪时间不统一,对敌人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

甚至因为各级官员在制造的过程中上下其手,以次充好,导致火器炸膛率极高,士兵们避之唯恐不及。

若是此刻董策手中有一百支鸟铳,那定然是发挥出不小的作用,但是只有一支的话,只能说是鸡肋了。

看着便是扔到一边,不过周仲却是对这玩意儿很感兴趣,拿过来仔细把玩。

他曾经在蓟镇为军,对这玩意儿很是熟悉,三两下便是上了手。

“喜欢?”

董策问道。

周仲嘿嘿一笑,点点头。

“赏了你了。”

董策哈哈一笑,道:“不过咱得说明白喽,你可得练出个名堂来。”

周仲大喜,一拍胸脯:“董头儿您放心,咱给你练到三十步之内,打鸟儿一来一个准儿。”

董策只当他是少年心性,只是一笑,并未放在心上。

这时候里面忽然传来王通兴奋的大喊:“头儿,头儿,您来瞧瞧,咱们挖出来一个好东西。”

“好东西?”

董策心里一震,快步走进库房。

烟尘弥漫之中,只见王通正在把一个长条形的箱子从墙角处扒拉下来,见董策进来,他回头笑道:“头儿,还别说,这玩意儿藏得挺深的,东西都扒拉光了才显出来。

哎哟,真重啊。”

王通想要把箱子抱起来,却没想到这箱子重得离谱而,他一个没地方,脚底下一软,一屁股便坐在地上。

王浑在一边瞧得大笑。

“笑个屁。”

董策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道:“还不快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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