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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凭什么1(第3页)

他嗤笑:哎呀我去,装什么犊子,你现在十块钱都拿不出来吧?

老谢咬着牙不说话,拖着小偷去找小餐厅。

老谢是流浪歌手,但只是街头唱原创卖专辑的那一种,并非饭店餐厅里点歌卖唱的那一类。

珠海,是老谢头一回破例。

“先生,点首歌吧”

这句话实难启齿,但看看一旁的小偷,他终究还是把话说出了口。

第一桌客人说走开,第二桌说走开。

第三桌客人酒意正浓,说唱吧,把我们唱开心了的话,一首给你五元钱。

唱什么呢?老谢看看小偷。

那几年网络歌曲风头正劲,流行《老鼠爱大米》,也流行《两只蝴蝶》。

老谢拉着小偷一起合唱,老谢弹琴他打拍子,一开始他不情愿,后来越唱声音越大,几乎盖过了老谢。

半个小时后,客人给了一百元钱。

他们站在小餐厅门前,小偷捧着一百元钱发呆。

他猛地大喊:哎呀我去!

早知道可以用这方法挣钱,我他妈何苦当小偷!

何苦……

路人侧目,老谢扑上去捂他的嘴,手松开时湿漉漉一掌的泪。

小偷和老谢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吃住在一起,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唱歌聊天。

他们一起卖唱,小餐厅里、海边的烧烤摊、冷饮店门前,得来的钱一人一半。

一开始二人合唱,后来老谢只负责弹琴,小偷负责唱,他嗓门出奇地大,而且会唱所有的网络歌曲。

一个月后的一天,在初次卖唱的那家小餐厅里,老谢和他弹唱庞龙的那首《我的家在东北》。

一遍唱完,明明客人没点,他却非要再唱一遍。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客人惊讶,他怎么抢过我们的酒端起来了?

他举起酒杯敬老谢。

走了!

想明白了,也想家了,管他瞧不瞧得起,明天我就回家!

老谢送他去车站,站台上他死命地搂着老谢的脖子。

“你是我的纯哥们儿,纯纯的!”

车门关闭前的一刹那,老谢丢了一个纸包进去,报纸包着的,上面两行字:五万元钱我没有,我只有13700元钱。

当个好人。

火车开走了,带走了车窗上挤扁了的一张脸,和老谢贴身银行卡里的所有积蓄。

13700元钱没了,几百次街头卖唱的辛苦所得。

这本是老谢攒了许久,用来实现理想的。

火车开远了,老谢发觉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心痛的。

他安慰自己,有什么啊?没什么,大不了从头再来嘛。

……其实这段故事的句号,直到五年之后才被画上。

五年后,流浪歌手老谢在民谣圈有了一点点知名度,虽然理想依旧没有完成,依旧需要街头卖唱,但终于有一点儿资本展开全国巡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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