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原主的好朋友
一见到金云暖,女孩立刻拉住她的胳膊,声音轻快地说:“圆圆,你可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我和金大娘就要去外面找你了!”
金云暖看向女孩,对方也就二十岁左右,身材纤细,五官白皙清秀,唯一的缺点就是脸上的雀斑多了点。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点缺点也算不上是缺点。
女孩见金云暖不说话,只盯着她看,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才离开了不到半个月,你不会是不认识我了吧?”
金云暖的确不认识她,不过原主认识。
这个女孩名叫林麦,是大队长三弟的女儿。
她父亲在60年最困难的时候,给了大队长一家几斤粮食,而自己一家最后全部被饿死了,只留下了林麦一个人。
大队长心中有愧,将林麦接回了家,娇宠着长大。
可以说,除了金云暖,整个红岩大队没有比林麦生活得还好的女孩。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们两个才会成为朋友,经常会在一起玩耍。
不过,和原主好吃懒做的名声相比,林麦的名声则要好得多。
虽然林麦喜欢吃,但是她很会做人,从来不自己吃独食。
虽然林麦也经常出去玩,但是回家的时候,总会顺便摘些野菜拿回去,而不是像原主一般两手空空。
虽然林麦也不去上工,但是她很会读书,说是以后要去读工农大学。
懂得分享,懂事顾家,浑身书香,加上长得不错,这样的人即便不喜欢,也不会惹人讨厌。
所以,原主一直把她当成好朋友,也是唯一的朋友,经常会和她说一些女儿家的小心思。
当初原主偷听到乔母和梅子说,她比不上乔索寒之前订的那个娃娃亲,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去找林麦哭诉。
后来乔母出事,也是林麦让她以死相逼,绝对不能离开乔家。
结果一不小心,就把原主的小命给玩没了,这才给了金云暖魂穿的机会。
林麦见金云暖依然不说话,小心翼翼地问:“圆圆,你是不是生气了?”
林麦解释道:“我不是故意不去看你的。
我二姐前段时间生孩子,我跟着大伯娘去镇上照顾了她一阵子。
这不,我一回来就来找你了!”
林麦说的二姐是大队长的亲生女儿,嫁给了镇里水泥厂副厂长的儿子,日子过得很不错,只可惜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一直在婆家抬不起头。
这次把大队长的媳妇叫去,十有八九又是生了一个女儿,不然也不用让娘家人去伺候月子。
至于大队长的媳妇为什么要带着林麦一起,金云暖也能猜出来几分,多半是她的事情正闹得凶,大队长一家不想让林麦和她走的太近,以免被带累了名声,以后不好嫁人。
“我没有生气!”
金云暖上下打量了林麦一遍,“只是觉得你今天这身衣服格外好看!”
林麦今天穿了一件蓝格子外套,显得特别娇俏。
“这是二姐给的!
说是姐夫去省城买的。”
林麦带着几分骄傲地说。
我是爷爷捡来的孩子,他老人家一辈子给人看风水却始终不肯教我这套本事,直到他去世后我才拿着他留下的书自学了这套东西,学会之后我才发现了爷爷不肯教我的真正原因...
她和他从一开始都知道,他们只是假结婚,他们不要履行夫妻义务,不要投入感情,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管她,早晨不吃饭要管,穿的衣服稍微暴露要管,跟男人多说一句话,要管而她也开始心疼他了,彻夜办公不休息她会心疼,被家人伤的时候她会心疼,看到他抱着别的女人的时候,她更是心疼不止。他们这是怎么了?终于有一天,他看着她我好像爱上你了。她眯着眼看着他,她似乎也有一点点爱上他了。...
他曾经是公司最有潜力的特工,却在一次简单的任务中惨遭埋伏,全队兄弟被杀,唯独他幸存却掉进了一个满是妖魔的炼狱。六年后,他重新归来,却已经成为公司叛徒,被全面追杀。忠诚与背叛,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当年简单的任务变得扑朔迷离,更多的人更多的事浮出水面。圈中圈,套中套,弱者任人摆布,强者打破桎梏。这是一个有酒有肉有情有义有热血有温情的简单却又不简单的故事。...
聚天地之根本立身取日月之精华所用以体魄之精髓换血脉之升华,是为通天法则然,法则之上乃有血脉至尊成就永生王者。...
林瞳,一朝被雷劈,穿进了一本手打三千字差评的大女主修仙文!对此穿成了人见人嫌的乞丐?林瞳表示,没事没事,活着就行!穿成了出场就挂的炮灰?林瞳微微一笑,不怕不怕,跑的快就行!作为修仙文中一个命比纸薄的炮灰,林瞳坚定的执行珍爱生命,远离女主的信念,扮猪吃老虎是必须,升级修炼才是王道!至于路上那谁谁谁,美男请都自觉的靠边站,咱不谈念爱,只修仙!...
被亲妹妹算计,抢走家族荣誉还不算,连青梅竹马的未婚夫也被抢走!夏小汐发誓,要报仇!伙同男闺蜜制造复仇计划,咦?结婚证上这是谁?一不留神嫁给男闺蜜的舅舅墨夜霆!墨夜霆是谁?那个富可敌国权势滔天的男人!据说还是个GAY!管他呢,先虐了渣渣再说。可是,虐完渣以后呢?离婚该提上日程了,可他对她却日日宠,夜夜宠,化身宠妻狂魔。十天有八天起不来床的夏小汐,欲哭无泪,不是说他是GAY吗?GAY你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