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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身中心交流过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时遇见的人。”
“你有什么依据说刘刚是刚进门就遭到了袭击呢?”
飙哥接着发问。
“有依据。
门口玄关处的墙壁上有一枚刘刚自己的血掌印,但门口玄关处没有搏斗的痕迹和血迹。
为什么在客厅里搏斗、受伤,会在门口玄关处留下血手印呢?结合刘刚穿着外出的衣服但穿着拖鞋这一点,我认为玄关处的血手印应该是刘刚在门口换鞋的时候遭到了别人从背后的打击,导致头皮破裂,他下意识地用手捂了头,手上沾了血,因为头部受伤会导致晕厥感,他会下意识地去扶墙,所以留下了这半枚血掌印。
而后刘刚被凶手推进了客厅,与凶手发生打斗,因为开始受了伤,即便他身体强壮,也不是持有凶器的凶手的对手,所以就有了后来的惨剧。”
“有理有据!”
飙哥朝我竖起了大拇指,“我赞同你的推理。
但是凶手为什么不在小区外没有人的地方动手,而非要进门了以后才动手呢?”
我终于卡了壳:“是不是想进刘刚家里找什么东西?”
“既然是熟人,认识刘刚的家,他为何不杀了人,拿了钥匙,再自己去找呢?”
“凶手或许是不认识刘刚家,或者是不知道刘刚平时单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确认刘刚的家在哪里或者去确认家里没人才动手的?”
飙哥听我这么一说,点点头:“是不排除你说的那两种可能。”
尸体检验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我和飙哥饥肠辘辘地跑去食堂找饭吃。
吃饭的时候,飙哥问我:“你说,会不会是有人提前藏在屋里?”
“不可能。
根据侦查部门提供的情况,刘刚平时很谨慎,家里的钥匙只有他和他老婆有,连他父母都没有。
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吗?我们去现场的时候她刚接到通知,我们勘查完毕现场,她才赶到的。
侦查部门说打电话问了她公司的老板,说她这两天都正常上班的。”
我自信满满地说。
“哦。”
飙哥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我们闷声不响地吃饱了饭,又不自觉地聊起了这个案子。
“作案人数方面,你怎么看?”
飙哥问道。
“虽然现场有两种致伤工具,一种是锤类的钝器,一种是菜刀类的锐器,但是使用上有时间的先后顺序。
所以,我认为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个人杀人,会携带两种工具?”
飙哥问道。
“这个……这个……有可能吧。
说不准他已经想好了杀人的步骤。”
我想了想,说,“不过照明有没有问题?如果是一个人,没有另外一个人照明的情况下,不可能击打头部击打得那么准确,而且切割颈部切割得那么密集。”
“死者已经换好了拖鞋,说明他进门以后就开了灯的。
凶手离开的时候把灯关掉了呗。”
飙哥说。
“可是电灯开关上没有发现除了死者之外的其他人的指纹啊。”
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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