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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你的这首歌我看上了,把它给我唱,以后在星点娱乐我秦一帆罩着你。”
“秦哥抱歉,这首歌我想自己唱。”
“哼!
不识好歹。”
“方晓,你的音乐才华毋庸置疑,但你的唱功并不足以让你唱好这首歌,所以公司决定,将你写的这首《梦想》交给秦一帆唱。”
“什么?张总,你不能这样,我们说好了的!”
“什么说好不说好,有协议吗?没有你就听公司的安排,就这么定了,《梦想》交给秦一帆,没得商量。”
“你……”
“丽文,你……是你……你把我偷偷写的歌全都给公司,都给秦一帆了?”
“是。”
“为什么?”
“因为我想红,我需要秦一帆让公司给我资源,捧红我!”
“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方晓,你就当看错了我吧,你被雪藏了三年,这三年里虽然有你给我写歌,但那些歌对我来说根本没用,现在我只想红,不择手段的想红。”
“怎么会,怎可能……”
…………………
“惨啊!
这小子可真够惨的啊!”
一个年轻人面无表情的坐在幽暗的角落里,他的脚边还放着一把电吉他,一翻手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把镜子,有些自恋的看了一眼之后,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起来。
“长得可真帅,简直跟哥们穿越前的身体一模一样。
你说你这个练习时长达到两年半的练习生,不好好唱跳rap,偏要去当什么舔狗,好了吧,不但被绿了,还被坑了,这值当么?”
方晓摇了摇头,收起了手里的镜子。
没错,他是一个穿越者,说的更准确一点,他是从一个名为地球的世界,灵魂穿越至这个名为蓝星的世界的,千万穿越大军之中的一员。
当然,前提是有人跟他一样幸运。
而他的前身或者说曾经的他自己,则是一个超级大舔狗,并且还是一个有些才华的超级大舔狗。
他舔人的方式,就是给自己喜欢的女人写歌,就是那个叫做于丽文的,如今已经是有不小名气的女明星。
虽然这些歌在方晓看来,大多也就都那样。
但可笑的是,他给于丽文写的歌,都被她拿去奉献给了另一个出道更早,流量更大,公司力捧的小鲜肉,以给自己换取更多的资源。
甚至直到不久前,原主才完全相信了这一残酷的事实。
也是因为这样,原主直接被气的一命呜呼,自己才有机会穿越而来。
这个世界与地球不能说完全不同,只能说一毛一样,当然除了全世界的文化娱乐产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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