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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开车送我去的机场,一路上车窗都敞开着。
凤凰城当天的气温是75华氏度,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
我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那件无袖网眼白色蕾丝衬衣;我之所以穿这件衬衫,是用它来跟凤凰城作别的。
手上还拎着一件派克式外套。
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克半岛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的小镇,那里几乎常年笼罩着乌云。
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镇上的雨水比美利坚的任何地方都要多。
妈妈就是从这个小镇那阴郁而又无处躲藏的阴影之下,带着我逃出来的,当时我才几个月。
就是这个小镇,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袋上一个月,直到我满十四岁。
就是在那一年,我终于拿定主意说不肯去;结果最近三个夏天,爸爸查理没办法只好带我去加利福尼亚度假,在那里过上两个星期。
我这次自我流放的目的地就是福克斯——采取这次行动令我恐惧不已。
我憎恶福克斯。
我喜爱凤凰城。
我喜爱阳光,喜爱酷热。
我喜欢这座活力四射、杂乱无章、不断扩张的大城市。
”
贝拉,”
上飞机之前,妈妈对我说,这话她已经说了九百九十九遍了,”
你没有必要这样做。”
我长得像我妈妈,但她头发较短,而且脸上带有笑纹。
看着她那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我涌起一阵心痛。
我怎么可以撇下我可爱、古怪、率性的母亲,让她独自一人去生活呢?当然,眼下她有菲尔,账单会有人去付,冰箱里会有吃的,汽车没油了有人去加,迷了路也有人可求,但还是……
”
我真的想去,”
我撒了个谎。
我一直都不太会说谎话,不过这个谎话最近一直在说,最后连自己都深信不疑了。
”
代我向查理问好。”
”
我会的。”
”
我很快就会来看你的,”
她坚持道,”
你想回家的话,随时都可以回——你说一声需要我,我马上就回来。”
不过,从她眼中我能看出这样的诺言会让她做出怎样的牺牲。
”
别为我操心,”
我劝她,”
一切都会很好的。
我爱你,妈妈。”
她紧紧地搂了我一会儿,然后等我登上了飞机,她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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