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会儿正到了饭点的时候,不少学生聚集在街头巷口,三两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十分的热闹。
林厌在校园内知名度甚高,迟纵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两个“风云人物”
一同出行,很快受到不少注目……迟纵不以为然,大大咧咧的跟林厌介绍着麻辣烫这种有多么美味。
大少爷家底丰厚,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如今也不知怎么对这种廉价的街头小吃如此热衷,或许就像是年轻人永远喜欢炸鸡和啤酒,迟纵也不例外。
对比下来,林厌总觉得自己老了——迟纵身上有一股他这辈子都不曾拥有过的青春朝气,像是雨后初晴的第一缕阳光,破开潮湿的水雾,温暖却不刺目。
或许是在潜移默化间被这束光所吸引,他没有排斥对方有些越界的接触。
在饭店里坐下来已经是十几分钟后,商业街上寸土寸金,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这间小小的麻辣烫只占了其中最不起眼的一角——它位于街头最末端,招牌用的是最朴实的那种灯箱,字体也是默认的楷体,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地方。
也就是这样一家朴实无华的小店,饭点时甚至排起长队,迟纵已经和老板娘混的熟了,提前打电话定了位置,靠着米黄色墙纸的角落,抬头可见斜上方装饰用的画框,里面是一幅幅笔触稚嫩的涂鸦,是这对开店夫妻女儿的作品。
店面不大,却十分干净,桌上摆着四五种调味料,和加了冰块的柠檬水。
身后坐满了来聚餐的其他学生,四周围绕着叽叽喳喳的说笑声,于林厌而言,这多少有些嘈杂。
他拿过杯子为自己倒上一杯,冰凉酸甜的味道染上舌尖,清爽的味道稍稍缓解了焦躁。
坐在他对面的迟纵正十分熟练的在点餐单上画着勾,一边画还一边问他有没有什么忌口……林厌向来不挑食,吃饭对他而言只是维持身体机能的一个环节,便主动放弃了选择权,一切随便。
等单子交上去,过一会儿他要的可乐先上来了,迟纵迫不及待的打开,灌了一口:“爽!”
完了他抬眼看向林厌,那人仍握着眼前的柠檬水,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就算在这种地方,青年的腰板也始终挺直,洁白的衬衫尽可能不触碰因老旧而泛黄的椅背,迟纵眯着眼盯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过脑的来了一句:“你这样累不累啊?”
林厌抬了下眼:“……什么?”
“就……你现在这样啊。”
少年比划了几下:“不管什么时候都冷着一张脸,工作的时候也好,出来吃饭也好……似乎都是一种状态,你都不会稍微放松一下吗?”
说罢,他吊儿郎当的翘起二郎腿:“比如这样。”
林厌嘴角的抽了抽,眼神却不知为何柔软了些,他说:“迟家都不教你礼仪的吗?”
“礼仪都是正式场合才需要有的东西,谁回家还每天西装革履面带微笑啊。”
迟纵晃着长腿,膝盖
顶到了桌底,导致整张桌子都晃了一下,水洒了出来。
这就是一个女孩和一只狗的故事。衡颜是个能听懂动物语言和动物零障碍交流的胖妹纸,她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也是个业绩很好的兽医。苏傲然是被困百年的鬼獒妖王,鬼獒?其实就是一种珍稀的大汪。鬼獒妖王的常态是一只高冷的狗。当菇凉与狗相遇会发生什么?很担心,她会不会亲自操刀将它阉了!一场匪夷所思的人妖恋!有人用绳命去爱,有人用余生去宠。五年前雷雨夜的初见,是否就是为了打开后来的缠绵缱绻?爱看主线甜宠,偶有逗逼,故事煽情文的宝宝们可以点点玉指收了。...
我是从摸金部队上,退伍下来的盗墓兵,一次,在寻觅楼兰古国的踪迹之中,莫名其妙的撞了冥婚,当我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从此之后,与一只神秘女鬼,展开了一场人鬼情未了之生死禁忌,这件改变我命运的事,让我踏上一条杀妖魔,诛鬼邪,探大墓,震僵尸,破鬼案的阴阳之路,可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这所有的一切,是有人在默默主导,我只是一枚棋子...
(新书异世之神话世界求收藏,求花花,各种求。)6小白只是一个又矮又挫的屌丝孤儿,只因脑袋聪明了些,天生过目不忘,在十六岁的时候就被一群神秘人掳走。本以为迎接他的是一个神秘基地,并可以获得无上能力,成为传说中的猪脚。现实却是,基地确实很神秘,在太平洋海域下面呢。但他却没有获得任何能力,除了陪着一群世界顶尖的科学家做研究,他还是一枚屌丝。而且一呆就是八年,暗无天日的八年,宛如在活人墓中生活了八年。直到八年后的某一个晚上,当神秘研究彻底完成时,6小白才迎来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转折...
入赘三年,赵千叶受尽了冷眼,被人称为窝囊废,当他的身份暴露之后,全世界都为之颤抖。...
我叫王浪,成王败寇的王,浪子回头的浪!!!...
一个从韩国归来的pd,来参加华夏的跑男了。本书韩娱,不喜勿进作者玻璃心,单女主本书娱乐,不喜勿进作者唯饭,不喜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