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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出来,然后被拒绝,还不如保存着最后一点美好希望。
陈华的表白,引来一阵惊讶于沸腾。
而之后,秦阳的那句话,又将大厅内的气氛推到了最高点。
林雪站在那里,看着十几米外的秦阳,看着他手里那个拉环,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眼前渐渐的模糊起来,但是秦阳的那张脸却格外清晰……
秦阳并没有像陈华那样单膝下跪。
他只是拿着一个拉环站在原地,满脸微笑的看着林雪。
跪于不跪,并不能代表什么。
只要有真心,就能被对方所感觉到。
在这种场合,用这种方式表白,明知道自己成功的可能性无限趋近于零,陈华还是没有半点迟疑。
破釜沉舟,孤注一掷,不成功便成仁。
惊为天人的相貌,绝佳的身材,再加上有个有钱老爹。
套用一个最近流行的词,林雪足以称得上白富美。
而且是顶级的那种。
陈华对林雪的喜欢,很大一部分是雄性动物潜意识的冲动,只是那副外表就让陈华痴迷不已。
而剩下的一小部分,是陈华的好胜心在作祟。
今天已经丢够了面子,按照陈华的性格是不会抛头露面,而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等事情平息后才会出现在天日之下。
他已经输给秦阳太多了,一想到秦阳与林雪那若有似无的关系,陈华就恨得牙根痒痒。
已经近乎疯狂的陈华,再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顾不得别人的看法,他必须要表白。
女人的感觉是很敏锐的,林雪感觉到了这一点,心中对陈华的厌恶又添了几分。
林雪是一直想追求自己的幸福,陈华这个在外人看来的“三有青年”
也确实对女性有不小的吸引力。
可惜了,林雪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甚至说可以是鄙视、恶心了。
林雪所追求的真爱,是那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感情。
时间,空间,任何的东西都不能成为阻碍的感情。
“林雪,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秦阳的这句话,不停的在林雪耳边回响。
一丝莫名的感觉涌了出来,鼻子酸酸的,眼前也变得模糊起来。
一幅幅画面出现在脑海中,秦阳那张略显平凡的脸是那么的清晰。
认识秦阳还不到两个月,林雪就失去了很多。
第一次与异性接触,第一个吻,还有无人小巷那差点酿成的错误。
林雪简直恨死了这个无耻混蛋。
但是,在看到秦阳离开丽人美品时,脸上的那抹无助与失落表情时候,林雪的心中仿佛打翻了五味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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