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样的说法,在这个世界上广为流传,成为所有负心人的说辞。水性杨花的女人和拈花惹草的男人,几乎连说梦话都会冒出这一句。没人知道这句话究竟是谁最先说出来,可它却说到了每个人的心坎里——即便是曾经炽热如火的爱情,也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可如果一段婚姻从一开始,就和爱情无关呢?
结婚十年,劳拉依旧搞不清楚,自己为何会鬼使神差一般,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糟老头。自从她的姓氏从“英格里什”变成“史蒂文森”,她就很少见到金币了。他们夫妻二人的积蓄,全都花费在港口的一家小酒馆上。劳拉原本用来博男人欢心的本事,只要拿出一星半点儿,就能把港口的水手忽悠的团团转,让他们对自己的小店流连忘返——这可不是卖弄色相,而是语言的智慧。
她的丈夫约翰·史蒂文森负责掌勺,饭菜的口味还说得过去,不过年过花甲的他毕竟有些力不从心,劳拉只好也学了几手,在忙得头昏脑涨之际,就进后厨帮忙。说实在的,劳拉虽然冰雪聪明,却不擅长做菜,她自己都觉得自身没有做菜的天分。即便如此,约翰依旧固执地要求劳拉每天下厨房为他做饭,理由是“招待客人已经很累了,不想再碰厨房里的东西”,劳拉只是觉得奇怪,却也没有怨言。
顺便一提,劳拉学会的珑国菜并不多,约翰最喜欢的是“番茄炖牛腩”。
相差二十岁的夫妻,在港口经营酒馆,却没有被任何人嘲笑,反而被人津津乐道,只要提起夫妻感情融洽,就一定会拿史蒂文森夫妇举例子。可劳拉并不这么想,她和约翰之间经常吵架,二十岁的年龄差并非那么容易就能填补,共同生活十年,也不能将两颗心完全贴合在一起。而且随着结婚的时间越来越长,两人之间的冲突也愈发激烈,虽然不会在顾客面前表现出来,但每天晚上同床异梦的感觉,都在这么劳拉敏感的神经。
“他实际上讨厌我的出身吧,果然,男人都是这样的。”
“我们还没有孩子!没有孩子!”
“他已经后悔了吧,娶了我这么一棵残花败柳。”
“‘港口的妖精’老了之后,也不过是个随处可见的大婶儿而已。”
“我这发福的身材,对他来说肯定没有吸引力了吧。”
劳拉每天晚上辗转反侧,脑海中都是这些内容,众多问题与猜测编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她的双眼遮住,使她看不清事情的真相。人在不知真相为何的时候,就会拼命挣扎,甚至伤及身边的人也在所不惜。终于有一天,劳拉和约翰在顾客面前大吵一架,而平时总迁就劳拉的约翰,那天格外固执,一步都不肯退让,气急败坏的劳拉抄起账本扔到了约翰的脸上。之后约翰一把扯掉身上的围裙,大步流星地走出酒馆。
不知所措的客人连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匆匆结束自己的用餐过程,付账走人。不到半小时,整间酒馆人去楼空,只剩下劳拉一个人,拿着抹布擦拭桌子。随着自己的手在桌面上每运动一下,劳拉的心里就会难过一分。约翰·史蒂文森,最终只给了她一间酒馆,却没办法给予劳拉她最渴求的东西。
劳拉钻起了牛角尖,气不打一处来,终于在擦完第三张桌子后忍无可忍,把抹布摔在地上,回到房间,带着行李准备一走了之。可就在她要迈出酒馆的时候,却想起来自己已经四十岁了,容颜憔悴,身材走样,皮肤黯淡无光,昔日的“港口妖精”已经被不复存在。没办法从事老本行的劳拉,开始在心里盘算自己还能干点儿什么:厨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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