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梓川,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
方晓染一边说话,一边拿起保温壶对准空茶杯,正在倒水。
为了不让茶水溢出来,她微微有些弓了腰,宽松的睡衣领子,随着她不经意的动作往下滑脱,隐隐的,中间那道惹火的暗壑,很深,很明显,两边的饱满,满的,几乎要挤出来。
“喝!老婆,看见你,我不仅上面渴,下面更渴。”
沈梓川喉结幽幽滑动了几下,只觉得自己面对方晓染的时候,哪怕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喝水动作,他都能,情不自禁的,硬了。
可妈地,现在这么个情况,她怀孕,他伤残,再怎么想要,也只能忍受。
被男人猝不及防撩拨了一把,方晓染呼吸微乱,勉强压住悸跳的心脏,稳稳当当倒完半杯茶水,递过去给沈梓川,就对上两道灼灼幽热的目光,那殷切的模样,恨不得马上把她扑倒吃干净,根本不像一个身负重伤刚刚清醒的病人。
男女那档子事,对他而言,就那么难以克制吗?
她心里这么想的,脸上也就这么流露出羞恼的情绪出来,黑发披肩,脸颊晕红飞霞,似怒非怒,娇嗔他一口,“沈梓川,你能不能正经点?”
“太正经,就追不回亲爱的老婆大人。”
男人一脸严肃的表情,从她手里接过茶杯仰头喝了几大口,滋润喉咙的同时,也顺便浇灭了体内那股熊熊的欲念之火。
一口气喝光了,他把茶杯放回了原位,慢慢地朝坐在床沿的方晓染俯身过去,双手撑在她的身侧,两根手指状若无意地提了提她敞开的衣领,嗓音低沉地轻笑道,“三天不见,你这里,好像又大了一圈,真美!”
她怀孕生宝儿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完全不知道原来女人怀孕期间需要承受身体上各种各样的不适,还有,身体会变丰满,皮肤会变细腻柔滑,就连那里,也会像气球一样胀大,实打实男人的最佳福利。
但这波福利,对于他眼下这幅站都站不起来的身躯来说,无异于甜蜜又痛苦的煎熬。
“”
方晓染的脸庞一下子红了,低低啐了声,却明白他的男人本性冒出来了,不让他尝一些甜头,估计她这一天都别想离开这间监护室。
她咬了咬粉白的唇,没有拿开沈梓川放在她衣领口上舍不得移开的大手,反而往前挺了挺胸,在他微诧的眸光中,抬头吻向他的脸。
这是她从国带着宝儿回桐城以后,她第一次主动吻他。
遥想上一次她主动的时候,还在十年前他们两个人结婚的第一个月。
当时,她知道他娶自己并不乐意,甚至很反感,新婚夜也把她孤零零扔在卧室里,把她当空气一样摆设。
知道他厌恶自己,也知道他与方嫣容暧昧不清,但当时的她年轻气盛不撞南墙不死心,总想仗着自己有一副略有姿色的脸孔,一副妖娆的身体,一颗深爱他的心,最终可以让他深深爱上她。
于是,只要他为了应付父亲迫不得已回来的晚上,她都满心欢喜为他做了慢慢一大桌子都是他爱吃的菜,并趁他眯眼吃得还算开心时,蜻蜓点水在他的脸上印了一个吻,一触即离,生怕引起他的反感和不快。
她与他的婚姻,本来就没有感情基础,后来,在方嫣容一寸寸算计下,慢慢的破裂,最终形同陌路,以她进监狱离婚告终。
离开桐城的那一天,她真的在心底告诫自己,这辈子她与他,永不复见!
可宝儿的病情,又把她和他联系在一起,纠缠不清,再也割裂不断了。
这个她发自内心想要亲他的吻,足足迟来了,十年之久。
“沈梓川,我很想欺骗自己,说服自己的心不再爱你,可是,我在国撑了六年那么长的时间,还是做不到把你忘掉。你的名字,你的人,就像烙印一样烙在了我的骨血中,除非我的骨头烂了,血肉模糊,意识消失,我才能真正做到忘记你!”
被她柔糯地吻了一口,沈梓川有一瞬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慢慢地回味到她熟悉的触感,她却立马往后缩了,眼神炙热坚强地凝视他,一字一顿,说了那么多能让他浑身血液滚烫翻腾的话。
自从他伤她至深后,她就再没有对他说过。
结婚初期,她倒是喜欢黏着他,走哪里都跟着,嘴里的情话,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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